關於總統制和議會制
有人問,為什麼美國總統最多只能連任一次,德國總理卻可以連任四屆?
這是由於美國政體是總統共和制,而德國政體是議會內閣制。
民主制度可以分為共和制和君主立憲制,共和制又可以分為總統共和制和議會內閣制。其實議會內閣制和君主立憲制具有某些相似之處,區別不過在於,議會內閣制國家的元首是總統,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元首是國王。在議會內閣制和君主立憲制政體下,議會由普選產生,內閣由佔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成,行政權低於立法權。議會內閣制和君主立憲制政體下的內閣沒有任期限制。內閣如果得到議會多數的支持,可以無限期連任;但是在任何時候,只要內閣得不到議會多數的支持,則要麼內閣倒臺重新組閣,要麼解散議會重新舉行大選。實行議會內閣制的國家,如義大利等,以及實行君主立憲制政體的國家,如日本等,時常會發生內閣倒臺的事件(戰後義大利平均不到一年就換一次內閣),這並不說明該國政局不穩,也與有些無知的人所說的該國人民素質高無關,這只是議會內閣制政體和君主立憲制政體下的正常情況而已。
但是在總統共和制之下,總統和國會都由普選產生,行政權與立法權平行,總統在任期之內即使得不到議會多數的支持也不會下臺。可是政府的工作需要總統和國會配合才能完成,如果總統和國會經常發生爭執,那麼國家很有可能會陷入憲政危機,導致總統在整個任期內一事無成。不少拉丁美洲國家模仿美國的政體,結果都常常陷入憲政危機,有時不得不由軍事政變來解決問題,如智利的皮諾切特政變就是如此。
為了避免出現上述情況,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就必須限制政黨活動和使選舉政治向大黨傾斜,因為這樣有利於使議會中出現穩定的多數派,減少發生憲政危機的可能性。因此我們可以說,美國式的總統共和制只能和兩黨制共存,即政治生態中必須形成穩定的兩大黨;多黨政治會增加政治中的不穩定因素和發生憲政危機的可能性。而議會內閣制能夠更好地容納多黨政治而不易發生憲政危機。新興民主國家往往小黨林立,因此採用議會內閣制通常會更加穩定。如果我們要考慮採用哪種政體,就必須要考慮這一問題。
當然,這個問題只有民主制度下才會出現。如果實行的是總統獨裁制,當然就不存在此類問題了。畢竟,憲法並不能保證一定會帶來民主制度。有的人,在民主還沒有保障的情況下,先說要大一統和總統制,怎麼能保證帶來的不是變相的獨裁和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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