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中國人過年,西方國家領導人也挨個向咱拜年,不過,來拜年的領導人雖然都是在本國「說了算的」,但有的叫總統,有的叫總理/首相,這有啥區別呢?
主要的區別,就在於有些國家實行的是總統制,也有的國家實行的是議會制。我們先來看看實行議會制的國家,比較著名的包括德國、日本、英國、印度等,這些國家也有國王或總統等元首,但基本上都是禮儀性質的虛位元首,沒有實權,實權都在總理/首相手中。那麼,總理/首相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嗎?不是,選民一人一票選的是議員,組成議會後由多數黨推舉人選,選為政府首腦,所以,直白地說,這些國家實際上是選政黨,而不是選個人。
而反觀實行總統制的國家,選個人的因素就會比較大一些。比如美國、俄羅斯、巴西、韓國等,當然這些國家也有議會,但議會和總統之間不是「領導與被領導關係」,而是相互制衡的關係。在這樣的體制下,總統和議員都需要對自己選區的選民負責,所以其所在的政黨對這些政治人物的控制力不像議會制體制下的政黨那麼強,很多時候更多地是起到輔選機器的作用,政黨的形式也比較鬆散。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介於兩者之間的「半總統制」,典型的例子是法國,但這個例子比較特殊,在此不重點介紹。
那麼,議會制和總統制這兩種體制孰優孰劣呢?這個當然不能一概而論。總統制的好處是行政效率高,弊端是權力高度集中於個人,如果沒有一個成熟體系的保障和制約,很容易出現短視行為;而議會制的好處是政黨的色彩相對清晰,運行相對穩定,缺點是容易議而不決。
所以,這基本上也反映出美、歐政治形態的區別。那麼,是不是這也說明,實行總統制的美國效果更好一些呢?這倒不能輕易下結論,因為美國作為一個聯邦制的國家,大量的民生事務由地方政府處理,聯邦政府主要負責外交、國防、財政等事務,這些屬於「精英政治」部分是需要一定的集權和快速決策的,而且美國的整個權力制衡體系設計得比較好;相對而言,歐洲國家面積和人口和美國不能同日而語,加上此前大多從君主獨裁政權演變而來,因此,更願意突出政黨的作用,傾向於實行議會制。
不過,美國近來的情形也發生了一些變化。自川普上臺以後,為了獲得民意支持謀求突破現有體制,採取了一些比較極端的做法,進而激化了不同群體之間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對美國社會的價值體系有所撕裂,這雖然短期內能為其獲取一定的利益,但就長期而言,他的舉動對於美國的政治生態是會形成傷害的。
而對於新興民主國家,由於民主體制尚未成熟,實行總統制相對風險更高,因為總統制權力高度集中,基本上就是「贏者通吃」的局面,所以,相關各方為了上位,不惜使出各種手段,形成政治惡鬥,像韓國、菲律賓,包括我國臺灣地區在內,不少領導人當政時風光無限,但一下臺就遭受政治追殺,甚至身陷囹圄。
相對而言,議會制模式下,各派之間的政治鬥爭就要平緩得多,像日本首相走馬燈似的更換,但特別悲催的幾乎沒有;英國的卡梅倫就算闖了「公投脫歐」這麼大的禍,自己辭職之後,其所在的保守黨至今依然執政。
歸根到底,就政治體制而言,並沒有絕對的高下之分,合適本國的國情才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