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這起交通事故當中,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你承擔了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這也就意味著交通事故發生後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你來承擔。因為你購買了強制險,所以要在強制險的範圍內先進行賠償。
如果在賠償之後還有剩餘的部分,將會由你自己來出錢。在民事賠償的時候,我希望你注意一下幾點。
賠償的調解方式都有哪些?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之後,雙方的當事人可以自行的協商民事賠償,如果爭議不是很大的話,你們的交通事故很快的就會得到解決。
1、如果雙方有爭議的話,是可以申請交警部門進行調解的。雙方當事人在收到責任認定書十日之內必須書面申請,讓交警部門進行調解,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話,交警部門是不能強制性要求調解。
2、雙方當事人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事故民事賠償的調解。在民事調解的過程中,主要是有些費用可能是超過了保險公司的理賠範圍,但是對方一直要讓你進行賠償,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第三方的介入來協調民事賠償。
3、在民事賠償上,雙方經過多次的調解都達不成協議,那麼只能選擇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像你這樣的案子,如果你與對方達不成協議,對方最終一定會選擇到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你和你的保險公司將成為被告。
關於強制險的賠償範圍。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裡面,今年有了很大的變化,也就是2020年的9月份。
強制險的賠償額度由以前的122000元,提高到目前的20萬。這個問題我看到是兩年前的一個問題,但是我可以借這個問題,給大家談一些交強險最新的賠償。
目前的20萬是這樣來分配的,
1、車輛的損失和以前沒有變化,還是2000塊錢。
2、人員的受傷已經從原來的1萬塊錢提升到18000塊錢。
3、傷殘、死亡賠償金以及在交通事故中人員的其他損失都是可以最高報銷到18萬。
賠償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點方面。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你承擔的是全部責任,保險公司在進行賠償的時候,應該是儘量在保險公司的賠償範圍之內多賠償一些,這樣可以減輕你再賠償時候的壓力。
在進行民事調解的時候,你也應該多和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溝通,不要一味地要求對方和保險公司進行溝通,這樣在今後的賠償上你將會非常的被動的。畢竟在民事賠償的時候,保險公司能夠多賠一分錢,你今後就會少賠一分錢。
我舉個例子。
一個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了交通事故,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了全部責任,機動車只有交強險。
首先是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範圍內賠償對方的醫療費一萬。傷者在醫院救治期間所花費的交通費,以及護理費,營養費都是會在交強險的18萬的範圍內進行賠償的。傷者有傷殘需要鑑定的話,也是在18萬的額度內進行賠償的。目前交強險賠付的範圍其實也是挺廣的,只是在車輛損失上賠償比較少,只有兩千塊錢。
在交強險賠付完之後,剩餘的部分將全部由機動車的司機來承擔。
我的個人建議。保險公司2020年在保險的範圍上和保險的金額上進行了比較大的調整。據我個人的了解,現在目前在商業三者險上,一般的車輛如果購買到100萬的賠償額度的話,可能最多只需要300塊錢左右吧。
機動車駕駛人員在駕駛機動車的時候一定要多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車輛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大家儘量地多買一些商業三者險。這樣可以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減輕自身的經濟賠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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