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4包方便麵,吃了後腹痛腹瀉,這才發現方便麵已過期。經過檢測,方便麵裡的醋包汞超標,黑龍江男子李海峰隨後向方便麵生產廠家提出450萬元巨額索賠。近日,河北隆堯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其實,類似「過度維權」並不鮮見,但真正以敲詐勒索罪被判刑的,並不多見。
▲網絡配圖
2014年12月,黑龍江的貨車司機李海峰在送貨途中購買了4包今麥郎方便麵充飢,食用後出現腹痛腹瀉症狀,隨後他發現四包方便麵已過期將近一年,此外,醋包裡有明顯異物。李海峰的母親谷玉秋回憶,李海峰撥打了12315投訴熱線,對方以過期食品不接受投訴為由拒絕了維權申請,於是他們從網上找了檢測機構。
谷玉秋說,1月把醋包郵到西安國聯質檢去監測,對方聲稱有監測資質。後來今麥郎說西安國聯質檢沒有監測資質。監測的是重金屬,看結晶裡含的成分是什麼,檢測出來汞是0.459,亞酸硝鹽是11毫克。
也就是說,汞含量超標4.6倍。李海峰隨後將檢測結果寄給今麥郎公司要求索賠,今麥郎公司表示可以賠償李海峰方便麵和部分電話費用。李海峰不接受。谷玉秋說,他們提出了數百萬元人民幣的「懲罰性」賠償。但是自己覺得,做食品就是做良心,汞吃多了得要命。就提出了500萬元的賠償要求。自己本身是癌症患者,擔心自己的子孫後代吃這個也會危害健康。
在賠償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李海峰在個人微博及網際網路上發布今麥郎公司產品中汞超標、有工業鹽及致癌物等言論。2015年3月27號,今麥郎公司選擇報警,同年5月29號,河北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詐勒索罪立案偵查,6月3日,開始網上追逃。今麥郎集團辦公室主任蘆海英稱,李海峰向公司索賠五百萬,而他的報告不具有資質。
2015年11月4號,河北省隆堯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海峰犯敲詐勒索罪,向隆堯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15年12月18號作出一審判決: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案件的一審宣判結果,立即引發關注。隆堯縣法院負責此案的主審法官曹貴法在接受採訪時說,判決依據兩方面的考慮:
一是:法院認為,李海峰有非法佔有的故意。
二是:李海峰還通過各種手段對今麥郎公司產生精神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