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中買到過期商品
本是令人生氣的事
向超市索賠也屬正當的維權行為
然而……
一名男子在同一家超市裡
多次買到過期商品
並且索賠的金額越來越高
這是怎麼回事?
近日,有商家向翔安新店派出所反映,他們被同一名客戶以同樣的理由索賠了4次。來看看警方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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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新聞廣場》
近日,廈門翔安新店轄區內有一家超市向派出所民警提供了一段視頻,視頻拍攝於去年8月份,視頻中一名男子正拿著兩盒雞蛋在收銀臺結帳買單。
超市工作人員告訴民警,當天這名男子買單後,立即拿著雞蛋和收銀小票到服務臺索賠,理由是這些雞蛋是過期產品。
超市人員經過查證
確認這兩盒雞蛋的確過期了一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男子可以向超市索賠商品價格的10倍作為賠償,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可以按1000元賠償。
最後,男子與超市經過協商
超市賠償男子1300元
雙方還籤訂了協議書
本以為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但是,上個月3日,這名男子再次來到這家超市,又一次購買到過期產品。這一次,超市沒有答應男子的要求,並對男子多次購買到過期產品的行為產生了懷疑。
超市工作人員向民警反映
從2017年開始,這名男子每隔幾個月就會來超市一次,這是男子第四次在超市買到過期產品了。
接到這個線索之後,我們從新店另一家大型超市了解到,這家超市也被這個人多次以這種方式進行敲詐勒索。我們就此開展立案進行偵查。
經調查,這名男子家住泉州南安,每次他都是特意從泉州南安來翔安、同安的超市買東西。而且,每次購買的都是雞蛋、醬油等金額不大的商品。買單時,這名男子還要求要分單結算。例如,20個雞蛋要分成三袋,每袋中都有一到兩個過期的雞蛋。
索賠時,男子就要求
超市每袋雞蛋賠償1000元
經過我們的查證,嫌疑人的行為存在主觀惡意。包括說他有一個行為,就是超市不理賠的話,他就要到工商或者找媒體曝光等,他這個行為有威脅的性質。
目前,這名男子因涉嫌敲詐勒索
已被翔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消費過程中正當的消費維權
是受法律法規保護的
但是如果消費者惡意濫用權利
也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來源:廈門廣電(ID:xmgd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