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局2018年第4號通告 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一)
陝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第4號不合格食品通告中,西安麥德龍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三文魚柳(尾)經陝西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製品》要求,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置情況
我局於2017年10月26日啟動核查處置工作,通報未央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予核查,並要求按規定時限將不合格產品報告送達轄區企業,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控制,督促企業排查原因、整改召回,查清不合格產品的來源和去向,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複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
經未央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企業已無同批次不合格產品,經查看超市的進購記錄,該批次共購進1.69公斤,其中抽檢購買1.63公斤,消費者購買了0.06公斤,因消費者未留聯繫方式,且顧客分布較廣,銷售間隔時間較長,召回通知張貼後,無消費者到店進行退貨,截止目前不合格批次產品召回數量為0。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未央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西安市未央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督促超市迅速查明原因。經該企業排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抽檢當日大部分員工正在用餐,只有一名員工在崗,該名員工在包裝三文魚的過程中,因外場有消費者購買商品,便中斷了包裝去外場服務,事後未按照要求更換被汙染的一次性手套,導致當天售賣的三文魚被汙染,該企業依照排查出的問題已整改完畢,未央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11月6日對該企業進行了複查, 已整改到位。
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關於省局2018年第4號通告 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二)
陝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第4號不合格食品通告中,陝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池東路分公司經營的(日邦)進口三文魚經陝西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菌落總數、大腸桿菌項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製品》要求,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置情況
我局於2017年10月31日啟動核查處置工作,通報雁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予核查,並要求按規定時限將不合格產品報告送達轄區企業,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控制,督促企業排查原因、整改召回,查清不合格產品的來源和去向,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複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
經雁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企業已無同批次不合格產品,經查看超市的進購記錄,共進購同批次涉案產品1.723公斤,銷售1.723公斤,該企業對不合格產品進行了召回,截止目前不合格批次產品召回數量為0。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西安市雁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西安市雁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督促該企業迅速查明原因,經企業排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是因為三文魚分割過程中控制不嚴導致產品汙染所致。該企業採取加強三文魚銷售的過程,進行保鮮膜覆蓋及在0-4度溫度下保存,減少產品陳列數量,擺放指示牌來提醒客戶,加大對櫃檯、器具的消毒次數措施,減少汙染風險。雁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11月13日對該企業進行複查,已整改到位。
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