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順市場監管局對某公司組織的京東商城虛假網絡交易案作出行政處罰20萬元的決定,該案為泰順縣查獲的首起網絡交易刷單案,也是溫州地區涉案金額最多、處罰金額最大的網絡交易刷單案件。
「刷單」,是指電商平臺的店家付款請刷單組織來假扮顧客,用以假亂真的購物方式提高網店的銷量、排名並填寫虛假好評的行為,並以虛假銷量與好評來吸引顧客。
突擊檢查工作部署
泰順縣市場監管局網監科從線索中得知,在三魁鎮有人開設工作室組織多人進行網絡虛假交易刷單。通過多方面證據的驗證和研判,泰順縣市場監管局網監科認定在三魁鎮某民宅內有公司有組織有規模地針對京東商城開展網絡虛假交易刷單行為,並將線索移送泰順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立案查處。
經過一段時間的外圍排查調查,泰順縣市場監管局於2019年11月調集了綜合執法隊、網監科和相關基層所近20名執法人員分成若干工作組對該民宅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檢查發現有員工6人、電腦10餘臺、刷單專用手機20餘部,執法人員在現場提取電子證據及涉嫌與刷單的相關證據。
其具體刷單流程如下:通過朋友介紹以及QQ群、微信群等途徑發布為網店提供虛假交易服務的宣傳信息招攬客戶服務對象;通過微信、QQ、電話等方式與服務對象協商確定需要刷單的商品名稱、數量、網址連結地址、商品編碼、刷單佣金等具體內容;服務對象將需要刷單的商品貨款和刷單佣金通過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行卡轉帳等方式預先支付給當事人;當事人聘請工作人員充當「刷手」,在該工作室使用由其統一提供的電腦、手機註冊帳號,在線登錄京東購物軟體和公司的刷單平臺,領取刷單任務,進行刷單;服務對象則通過該系統上刷手完成的訂單編號和地址進行郵寄空包裹或小禮品(非實際購買的商品);刷手收到包裹後在該訂單上確認收貨,並給予服務對象或商品好評;當事人與服務對象進行費用結算,收取每單從1.5元到6.8元不等刷單佣金。
截至案發止,現已查明當事人通過上述方式為253個服務對象提供虛假交易共計57817筆,涉及虛假交易訂單總金額10381026.1元,收取刷單佣金共計765627元,該刷單佣金金額包括給予商家回扣、公司服務中間費和刷手佣金提成。
由於案件涉及人員和店家數量多,證據線索繁雜,加之疫情影響,至2020年6月方才結案,泰順縣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處20萬元罰款。
一是不要輕易在網上透露自己個人信息,特別是銀行帳戶、密碼、支付寶帳號等,增強防範意識;
二是對未留固定電話和辦公地址的廣告,不要輕信;
三是薪酬明顯比市場報價高出2倍以上的廣告,不要輕信;
四是招聘方若要先交錢或多次索取錢財,不要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