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江西人,今年57歲。8月4日14時許,在樂清市區旭陽路某項目部建築工地上,徐某為砌磚牆的包工頭華某運磚頭時,左腳拇指被地上一枚鏽鐵釘戳破流血。徐某拔掉鐵釘後,以為一個小傷口沒什麼關係,8月5日在樂清市人民醫院拍片檢查後,繼續在工地上運磚。
8月10日,徐某左下肢腫得厲害,他實在熬不下去了,就到市人民醫院複診,醫生讓徐某立即趕往溫州醫科大學附二醫就診。附二醫醫生診斷後,要求其家屬立即籤名施行截肢術,但只有百分之五的希望能保住性命,醫療費用至少要十幾萬元。一方面,巨額醫療費用無力承擔,另一方面,保住性命的希望很渺茫,徐某家屬猶豫不決,手術車好幾次推到手術室門口,他們最終還是放棄了截肢術。
8月10日14時,從上海趕來的徐某的兒子和家人商量後,決定放棄治療,徐某出院回家。8月11日3時,徐某死亡。
從8月12日開始,徐某家屬和某項目部多日協商死亡補償問題。項目部委託人認為,徐某被鐵釘所傷,沒及時醫治,導致左下肢感染,病情加重,最後死亡,與項目部無關,項目部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最多只能補償8000-10000元。徐某家屬認為,徐某是在工地上幹活時受傷,導致死亡,應是工傷死亡,最少要補償 30 萬元。一時間,無法達成協議。
8月16日,在樂成派出所調解室,雙方又多次進行協商。8月17日12時,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某項目部一次性補償徐某醫療費、喪葬費、交通費等共計人民幣6萬元。徐某直系親屬自願放棄其他補償要求,不再訴訟,一次性了結此事。協議籤訂後,某項目部當場付給補償金,徐某的家屬十幾人當日下午坐車回江西。
被生鏽物扎破一定要打針預防破傷風今年5月,重慶一名10歲男孩踩到一枚生鏽的鐵釘,鐵釘刺穿其鞋子並扎破其左腳,男孩自行拔除鐵釘,沒跟家人說。5天後,男孩的左腳腫了起來,經檢查,其傷口感染導致骨髓炎,需要手術治療。
據悉,竹籤、木籤等一些可能掉屑的異物如果刺進皮膚,不要以為自己取出就行了,一定要徹底清理傷口,以免異物留在體內引起感染。特別是生鏽的物體,一定要到醫院注射破傷風抗毒素血清,以免引起破傷風感染。
破傷風一般發生在外傷後5~14天左右,也有長達數月者。嚴重病人多在發病後一周左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