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建湖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嚴某詐騙、招搖撞騙案。該案由建湖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許雪峰擔任審判長,建湖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徵漢年出庭支持公訴。
2018年8月至9月期間,被告人嚴某在建湖縣城,編造其有熟人能夠幫助拿回擔保費,需要打點費用的藉口,騙得被害人劉某、朱某、劉某某三人共計人民幣8600元。案發前,被告人嚴某退還詐騙款200元給被害人劉某。歸案後,被告人嚴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2019年5月至10月期間,被告人嚴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先後騙取9名被害人現金及實物折合人民幣34000餘元。案發前,被告人嚴某退出違法所得共計8000元。歸案後,被告人嚴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出違法所得410元。
法檢兩長同庭履職
該案經合議庭評議後當庭宣判,以被告人嚴某犯詐騙罪、招搖撞騙罪,實行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被告人嚴某繼續退出違法所得34115元。
庭審現場
整個庭審過程,許雪峰審判長精準概括案件爭議焦點、有序把控庭審節奏,庭審高效規範、秩序井然,各環節銜接緊湊,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流程層次清晰。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庭審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