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eTA,全稱旅遊電子審核系統(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TA),是加拿大(IRCC)推出的新的入境要求。
根據eTA的要求,除美國公民及其他特定被豁免此項要求的旅行者外,所有來自入境加拿大的免籤國家/地區的公民在搭乘飛機進入加拿大之前,都需要申請eTA。此項要求於2016年3月15日起強制實施,屆時未持有eTA的相關旅行者將不能飛往加拿大。
所以,eTA(電子旅行許可)≠籤證!
加拿大籤證沒有落地籤或者電子籤一說,eTA不是籤證也不能替代籤證!
中國大陸地區並不在加拿大的免籤範圍內,持中國護照的旅行者,作為"非免籤國外國人"是需要有效籤證才能入境的。持有合法的學籤、工籤、或者楓葉卡,入境無需再申請eTA。
中國香港地區和中國臺灣地區的公民,以及拿到美國綠卡的人是需要申請eTA的。
簡單說,eTA是對免籤的外籍人士乘飛機入境加拿大的一項新的入境要求。只要是免籤證進入加拿大的旅客,那麼不管是去加拿大旅遊還是轉機,都是需要申請eTA。
但此要求只限於乘坐飛機入境,如果是自駕、乘坐輪船、巴士、火車等交通方式,是不需要申請eTA的。
申請eTA,申請人需登錄網站:
www.Canada.ca/eTA
所需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一年以上的護照;
②eTA申請表。
提交申請之後一般需要1-3個工作日就可以審核通過,有效期一般是5年,可以多次入境,每次的停留時間是海關人員隨機批覆。
以下人士不需要申請eTA:
①美國公民(包括以下情況):
-出生在美國
-其父母是美國公民
-加入美國國籍
-出生在波多黎各
-出生在關島
-出生在美國維京群島
②通過陸路或水路進入加拿大訪問者(一般是指通過加拿大和美國陸地邊境前往加拿大,或船舶)
③居住在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的法國公民且從此地出發旅行(法國公民不居住在法國,但生活在聖皮埃爾和密克隆)
④一個臨時居民憑有效加拿大籤證
⑤2015年7月31日或之前獲得有效學生籤證的學生前往加拿大
⑥2015年7月31日或之前獲得有效的工作許可證的外籍工作者前往加拿大
⑦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⑧一個人擁有加拿大有效狀態,並從美國或聖皮埃爾和密克隆進入加拿大
⑨訪問部隊成員在執行公務/命令期間訪問加拿大
⑩飛行機組成員,民航檢查員或事故調查
⑪一個認可的外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