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一名男子和越籍女友在網絡上經營婚姻中介,卻專門用來行騙。一名男子因為到了適婚年齡,付了45萬(新臺幣,下同)到越南相親並結婚,回臺等美嬌娘入境,豈料苦等了一年,收到的卻是對方的離婚協議書。
臺南市專勤隊表示,臺南男子透過網絡認識想結婚的男子,鼓動對方到越南娶妻,在越籍女友的介紹下,認識年輕貌美的小美(化名),男子當下就匯了5000 元新臺幣(約388 萬越南盾)生活費給小美,出手十分大方。
據了解,男子為了能和小美溝通,還出錢幫她在越南聘請一位中文老師,更支付身體健康檢查、面談等費用,就連小美家人生病急需用錢,他也不加思索付錢,更三度前往越南辦理結婚手續,前前後後花了45 萬元新臺幣,遠比當初談好的24 萬多出將近一倍。
男子將一切手續辦妥回臺後,滿心期待等了將近一年,沒想到小美透過臺南男子表明不願意嫁來臺灣,更寄來越南當地法院訴請的離婚通知書,男子感到傻眼至極,多次聯繫卻找不到對方。後來,男子通過搜尋小美臉書,發現對方已經跟別人跑了,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怒而舉報。
臺南市專勤隊表示,得知臺南男子和越籍女友並非合法的婚姻中介。經調查召開審查會認定違規後,對兩人各開罰20 萬元罰款。
消息在臺灣論壇PTT 《八卦板》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買老婆不該禁止嗎?從我小時候就有了」、「真好騙」、「可憐哪」、「去舉報還要再多花20 萬,笑惹」、「騙45 罰40 ,還賺5 萬呢」、「我上次看到一個娶烏克蘭新娘也很慘。」
對此,你覺得該男子值得同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