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
記者從博山區人民法院獲悉,
破壞博萊高速建設的惡勢力案一審宣判,
14名被告人
被判處一年至二年九個月不等的刑期。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以來,為攫取財富,長期霸佔並非法控制博萊高速公路樵嶺前隧道工地的棄方經營權,唐某、張某海糾集孫某銘、郇某等人,並形成了以唐某、張某海為首要分子,孫某銘、郇某為積極參與者,郭某峰、李某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對多名被害人先後多次採取持刀威脅、恐嚇、破壞運輸車輛等手段,阻止驅趕他人參與處理碎石方經營活動,多次實施強迫交易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先後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強迫杜某等4人退出樵嶺前隧道工地的棄方經營活動,對外銷售碎石料至少255850元,違法所得105850元。此外,去年年3月,在濟南市萊蕪區某公司內,被告人孫某銘持匕首隨意毆打他人,經鑑定,二被害人之損傷均為輕微傷。據了解,此案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後果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大部分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記者 馬冠群 通訊員 馬香軍 劉皓若 張允文
責任編輯:馬茜 校對:杜蕾
晨報熱線:0533-3585000(線索一經採用,最低獎勵50元,上不封頂)
商務合作:13583302186(手機/微信)
聯繫小編:17853350067(手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