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籤約流程
申報人具體通過病種以醫保慢性病結算系統備案為準,未審批通過的病種不予備案。通過慢性病鑑定的參保人按以下簽約程序,籤約成功後可在籤約單位就醫購藥,享受慢性病報銷待遇。(以下程序任選一種即可):
1、持本人社保卡到所選擇的慢性病定點單位直接辦理籤約手續,在所籤約醫療機構的工作時間辦理即可。
2、通過網絡自助籤約。【下載淄博醫保APP】。
備註:選擇與「淄川區中醫院(機構編碼200953)」 籤約的,請持社保卡直接到淄川區中醫院門診二樓慢性病結算窗口辦理籤約手續並建立大病歷檔案。
二、籤約單位選擇(詳見「慢性病協議單位名單」)
「定點醫院」可全市範圍內選擇1家二級以上醫院(職工、居民可選)
「定點社區、衛生院」可全市範圍內選擇1家社區或衛生院 (職工、居民可選)
「定點診所」參保地為淄川區的參保人可選擇淄川三川診所 (職工、居民可選)
「定點藥店」淄川區職工可在淄川區範圍內選擇1家零售藥店(僅限職工選擇)
三、定點單位改籤
需變更慢性病籤約定點單位的,請諮詢區醫保中心申報變更。諮詢電話:5278138
四、增加、更換病種(最多保留3個病種)
經鑑定合格增加或更換慢性病病種的,不需要重新辦理籤約手續。經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查詢後添加到大病歷首頁即可。
五、門診慢性病待遇
門診慢性病參保人的醫保待遇自鑑定合格之日起開始享受。一個年度內,參保職工門診慢性病起付標準為10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合併計算;參保居民起付標準為5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分別計算。參保人在門診慢性病協議服務單位就醫時發生的符合規定病種的門診醫療費用,參保職工先由個人帳戶餘額支付,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納入慢性病支付範圍,在職職工補助比例為70%,退休人員補助比例為80%;城鄉居民補助比例為50%。連續3年內慢性病醫療費用未達到起付線標準的需重新審核慢性病資格。
我們以熱情的服務歡迎您來淄川區中醫院籤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