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在浙江德清舉辦的2020全球未來出行大會上,國家發改委產業發展司機械處處長吳衛在演講時透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可能在下周公布,這也表明了電動化、智能化在中國汽車產業發展裡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方向。
10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在技術路線選擇等方面的主體地位,更好發揮政府在標準法規制定、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作用。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引導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序發展,推動建立全國統一市場,提高產業集中度和市場競爭力。
為此,一要加大關鍵技術攻關,鼓勵車用作業系統、動力電池等開發創新。支持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動電動化與網聯化、智能化技術互融協同發展,推進標準對接和數據共享。二要加強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快充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對作為公共設施的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鼓勵開展換電模式應用。三要鼓勵加強新能源汽車領域國際合作。四要加大對公共服務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
去年12月3日,《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徵求意見稿)正式發布。與正式通過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不同,《徵求意見稿》對公共領域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提出的要求更高。《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晉華案 聯電將支付17億罰金
聯電(2303)昨(29)日公告,就美國司法部起訴該公司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案件,已與司法部達成和解,承認侵害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6,000萬美元(約新臺幣17億元) 罰金,並在三年自主管理緩刑期間內與司法部合作。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王偉霖表示,聯電以認輕罪、付相對少的罰金獲得刑事和解,算是最好的結果。他預料,聯電與美光在臺灣、大陸的互告案,也將逐步解決。
聯電強調,此舉有利後續持續與美光進行和解。市場原本預期,聯電在這次裁罰案中,恐付出200億美元(逾新臺幣5,600億元)的天價罰金,昨天拍板金額僅6,000萬美元,影響聯電每股獲利僅約0.14元,衝擊非常低。隨著此案塵埃落定,聯電短期內「最大不確定性利空」解除,但後續仍將面臨民事相關求償。
多家外資認為,目前晶圓代工供不應求,為聯電帶來包括產品組合的持續改進和代工價格上漲、毛利率與股東報酬率的顯著提高,看好聯電未來的發展性。
美國司法部是在2018年11月,起訴聯電與時任陸廠晉華總經理陳正坤,以及從記憶體大廠美光轉赴聯電任職的何姓、王姓員工等三人,指控其涉嫌共謀竊取、傳輸並持有美光的營業秘密,罪名包括經濟間諜罪、竊取營業秘密罪,及收受與持有被竊的營業秘密間諜罪等。此案被外界稱為「晉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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