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浙江省政府對外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正式批准了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改決定將自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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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5年,杭州市就曾出臺《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根據杭州市城管委此前的調查,杭州市民對於垃圾分類的知曉率達到90%,執行率卻只有30%。執行率不高的原因一是分類標準不清晰,二是處罰力度不大。因此,這次新修訂的條例將垃圾分成了四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餐廚垃圾被歸為了易腐垃圾。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陳馬多裡:原來的處罰力度還是比較偏輕,不利於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要推動這項工作,首先還是要單位、企業作為帶頭人,個人和單位相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
此外,新修改的條例還增加了信用懲戒措施,對違反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將被記入個人、單位的信用檔案。
杭州市城管局市容環衛保障中心分類指導科科長 曹勐琦:違反本條例受到的行政處罰,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是作為不良信息進行登記的,明確了將垃圾分類的違法行為和信用進行掛鈎。
垃圾分類,只是你隨手一丟的小事,但卻關係到我們生存環境的改善。
如今,上海、杭州等城市紛紛建立剛性約束的法律法規,補齊垃圾分類工作中最短的一塊短板,這是一件令人拍手稱快的好事。
加重處罰力度,實行信用處罰,只有處罰動真格,垃圾分類才能更「認真」。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嚴格按照垃圾分類的標準,處理日常的生活垃圾。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環境負責。
來源:央視財經(ID:cctvyscj) 綜合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