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新聞頻道播出了南寧武鳴區金福名城小區開發商為了售賣電動單車停車位,涉嫌僱用社會人員對業主大打出手的新聞,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此同時,記者也從南寧武鳴區房管部門了解到,金福名城小區開發商沒有獲得金福名城B、C兩個組團地下停車場的預售證。
2013年以來, 金福名城小區B、C兩個組團的業主,都是把電動單車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但今年10月10日開始,小區開發商突然告知,對不起,地下停車場不能停電動單車了。
【業主 楊先生 它是要錢才得,要錢才給下去。】
在小區內,記者看到一張金福名城銷售中心落款的《通知》,上面稱地下停車場的電動單車、摩託車車位7000元一位,還聲稱2018年3月15日以後,每個電動單車車位將漲到一萬元。為了阻止業主將電動單車停在地下停車場內,據業主們說,這兩天,開發商甚至還僱傭一些社會人員,對他們進行恐嚇毆打。
【業主 盧先生
沒有工作證,也沒有保安服,然後就帶著白色頭盔的。然後,昨天晚上甚至帶著鋼管還在那邊守著。前晚就打人了。 】
【業主 陳女士
因為上面不給我們停,下面不給我們停,感覺是等於給我們強買強賣。 】
南寧市武鳴區房管部門表示,12月5日晚上 ,金福名城業主與守在地下停車場出入口的開發商、物業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後,當地住建、公安等部門就介入調查。當晚11點,武鳴區住建局負責人還召集開發商、物業公司和4名業主代表開了協調會。經房管部門調查,金福名城小區開發商——廣西金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並沒有獲得金福名城B、C兩個組團地下停車位的預售證。
到目前來講,這個金福名城金茂房地產開發公司目前還沒有申請辦理任何關於這個權屬登記的一些材料,他是符合辦證條件的。只是它沒申報。所以它不申報的話,並不代表今後他不可以(申報),他可以過後去申報。那目前來講,他預售證還沒有的申報,連預售證都沒有申報。
儘管沒有獲得有關部門審批的預售證,但廣西金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卻四處張貼《通知》,聲稱金福名城小區B、C兩個組團地下停車位定於12月3號火熱開售。而記者也從房管部門了解到,我國有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嚴禁開發商無證銷售。消費者購買沒有預售證的房產也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我們督促它來辦了,他說他也沒有銷售。目前來講,我們也沒有看到。因為我們實行網籤網備系統,如果它銷售的話,我們是可以看到的。我們現在的系統都是跟企業聯網的,你籤每一份協議都要過我們的系統。目前我們籤約系統沒有這個記錄。
但今天下午,金福小區業主卻向記者發送了一份《金福名城車位認籌書》和收據,上面顯示該業主向廣西金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繳納了1萬元的地下停車位誠意定金,協議籤署日期為12月5日。
圖為業主提供的收據以及《金福名城車位認籌協議書》
是這樣子,他們現在可能是還沒有辦好那個預售證吧,現在先給我們交那個預約金,定金,是這個意思。(記者問:你這個一萬是買什麼東西?)它現在沒有指定說,要買小車的車位或者是電車的車位。他只是說不管是你買小車位也行,買電車位也行,都是先預交一萬塊,等到那天真正出售的話呢,按照交錢順序來選那個車位。我那天交的話,置業顧問說C區這邊已經劃好車位的話已經有幾十個人交錢了。
如此看來,廣西金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儘管還沒有取得預售證,但事實上已經通過認購形式銷售金福名城B、C兩個組團的地下停車位了。而這一舉動,已經明顯涉嫌違法。與此同時,記者也了解到,武鳴區金福名城小區出售電動單車位並非南寧首例。2015年,南寧鑫利華家園小區就以每個1萬元的價格出售點電動單車位。對此,南寧市住建部門表示,沒有批准該小區非機動車位預售,並且單個車位也辦不了產權證。
記者 | 李永新 鐘鳴
編輯 | 蒙宛若
校對 | 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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