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被抬過這扇門,來到燈光耀眼的木板後面時,就在這短短的一秒鐘內,我突然回憶起了這一切。
我躺在手術臺上,看見自己的身影清晰地映照在上面那隻燈泡的透明玻璃上,但是變得很小,縮成一丁點兒的白團團,就像一個土色紗布襁褓,好似一個格外嫩弱的早產兒。這就是我在玻璃燈泡上的模樣。
醫生轉過身去,背朝著我站在桌旁,在手術器械中翻來翻去。身材高大而蒼老的消防隊員站在木板前,他向我微笑著,疲倦而憂傷地微笑著,那張長滿鬍子茬的骯髒的臉,像是睡著了似的。
我的目光掃過他的肩膀投向木板上了油漆的背面。就在這上面我看見了什麼,自我來到這個停屍間之後,它第一次觸動了我的心靈,震撼了我內心某個隱秘的角落,使我驚駭萬狀,我的心開始劇烈地跳動:黑板上有我的筆跡。在上端第一行。我認出了我的筆跡,這比照鏡子還要清晰,還要令人不安,我不用再懷疑了,這是我自己的手跡!
其餘的一切全都不足為憑,不論是美狄亞還是尼採,也不論是迪那裡山地人的側面照片,或是多哥的香蕉,連門上的十字印痕也不能算數。這些在別的學校裡也都是一模一樣的,但是我決不相信在別的學校有誰能用我的筆跡在黑板上寫字。
僅僅在三個月以前,就在那絕望的日子裡,我們都必須寫下這段銘文。現在這段銘文還依舊赫然在目:「流浪人,你若到斯巴……」哦,我現在想起來了,那時因為黑板太短,美術教師還罵過我,說我沒有安排好,字體寫得太大了。他搖著頭,自己卻也用同樣大的字在下面寫了:「流浪人,你若到斯巴……」
這裡留著我用六種字體寫的筆跡:拉丁印刷體、德意志印刷體、斜體、羅馬體、義大利體和圓體。清楚而工整地寫了六遍:「流浪人,你若到斯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