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濟南中院發布最新懸賞令:
該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孔令浩與被執行人李文龍、山東海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棗莊市市中區萬科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李文龍、山東海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棗莊市市中區萬科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孔令浩提出懸賞執行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李文龍,男,1969年5月8日出生,漢族,住所地棗莊市臺兒莊區泥溝鎮大郝湖村135號。
被執行人:山東海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棗莊市市中區文化西路南側文化廣場超市1號。
法定代表人:李文龍,董事長。
被執行人:棗莊市市中區萬科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棗莊市市中文化西路南側文化廣場超市2號。
法定代表人:李文龍,董事長。
執行案號:(2020)魯01執恢58號
執行依據: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濟民五初第52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本金1000萬元及利息、遲延履行利息。
懸賞金額:凡向該院提供被執行人李文龍、山東海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棗莊市市中區萬科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執行的財產信息(本院已發現的被執行人未處分財產不屬於懸賞範圍)屬實並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法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聯繫電話:0531-89256623、89256633 聯繫人:趙法官
執行法院: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