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到了香港有一件事不習慣,就是聽不懂粵語。還好法庭上說的是普通話,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作答。
不過面對經濟犯罪的指控,我也說不出個一二三四。我連站臺的都算不上,充其量只是一個小小的項目經理,至於操縱股價內幕交易這種事,更是算不到我的頭上。
不過法官宣讀了一份檢舉材料,生硬的普通話硌得我脊背有些疼,不得已逐漸坐正身體,仔細聆聽。
待到宣讀完畢後,法官出示了一張銀行流水,是我的一張銀行卡,在上個月被轉入了5000萬。
我站起來伸長了脖子瞪大了眼,想要努力看清大屏幕上投影的銀行流水。看著匯入人一欄的「薛##」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一切都是薛小小和她背後得人做的局。
她之所以敢這麼明目張胆地陷害我,就是打定了要借香港方面的力量處理我。
「咚!咚!咚!馬林生,對於你的罪行,你還有需要辯護的地方嗎?」法官不耐煩地敲錘聲催促著我回到現實中來。
我說:「我不認罪!」可即便如此,法官還是咚咚咚地敲了幾下錘子,當庭宣判我有罪,並對我進行3000萬美元的罰款。
我一聽花錢能解決問題,於是在退庭後趕緊給思思打電話,告訴她我的銀行卡號和密碼,讓她趕緊來贖我。
沒過兩天,我順利地被釋放,卻沒有見到思思來接我,打電話發信息也聯繫不上。
我打車到銀行,才發現我的帳戶上只剩下300多萬美元。
錢毫無疑問是被思思給轉走了。我回想起薛小小在我辦公室,當著我跟思思的面,說得那句:「沒外人」。原來思思才是那個被安插在我身邊的臥底,還是敵對一方的人。
想到這兒,我心中一陣陣血氣翻湧,站在中環大街上,看著高聳入雲的寫字樓和來來往往的人群,一頭栽倒在地。
「爸爸,起床了!你今天不是要去做禮拜麼?」一個小男孩搖醒了正在睡夢中的我。
我眼睛沒睜,直接抱住了床邊的小男孩。他是孫哥的兒子,被我收養後帶到了美國,為了避免孩子深究身世,我入鄉隨俗給他取名丹尼。
我現在從事卡車運輸的工作,每周日都要去教堂做禮拜。
走出臥室,小月戴著粉色圍裙從廚房端出兩碗西紅柿雞蛋面。她去年冬天來到美國,我們又重新走到了一起。
丹尼一邊吃著麵條,一邊問我:「爸爸,你為什麼每周都要去教堂啊,媽媽說你以前從不去那裡的。」
我沉思了一下回答說:「爸爸能在那裡感受到解脫。」
丹尼歪著腦袋,似懂非懂地問:「什麼叫做解脫?」
小月摘下圍裙,從廚房出來摸了摸丹尼的腦袋,笑著說:「你現在還小,以後長大後就懂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