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通報:目的是為了採取引渡和相似的法律行為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定位和抓捕。
紅色通報是國際刑警組織應其成員國請求發布的,以逮捕或法庭判決為依據、以查找被通緝人下落及採取逮捕等強制措施為手段、以引渡為目的地一種國際通報,是國際刑警組織協調各成員國開展跨國追逃合作的有力手段。
紅色通報是所有通報中唯一可以對被通緝的人員實施拘捕並進行引渡的通報,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接到紅色通報的國家,必須立即逮捕被通緝人員,「紅色通報」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法力無邊」,其自身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對成員國沒有強制緝拿要求,只是要求各國協助緝查,查與不查的決定權在各國自身。
有的成員國認可紅色通報作為臨時性拘捕的有效依據,但也有國家拒絕認可。一般情況下,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國接到紅色通報後,最先考慮的是緝拿該人是否符合本國的法律。另外,紅色通報能否發揮效力,在某種程度上還依賴於請求國與被請求國的政治關係。(幫忙點擊以下卡片,以資鼓勵)
——藍色通報:目的是要求成員國警方予以收集查詢相關犯罪嫌疑人所在地、身份、犯罪行為等證據。
——綠色通報:目的是給相關部門提供關於那些有可能到其他國家連續作案的犯罪分子的警報和情報信息。
——黃色通報:目的是定位失蹤人員,特別是兒童或者是幫助辨認那些沒有自辨能力者的身份信息。
——黑色通報:目的是搜尋不明身份死者的身份信息。
——紫色通報:目的是向成員國搜集或提供各種犯罪分子犯罪的進行犯罪的程序、方法、物品、設備及藏匿方法的情報信息。
——白色通報:目的是對藝術品和收藏品盜竊通報。
——橙色通報:目的是向相關部門提供關於警示某種可能即將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的某種行為、個人、物品或行為的通報。
還有一種通報,國際刑警組織-聯合國安理會特別通報:是針對聯合國安理會決定實施制裁的組織、人員的一種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