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寧的英雄事跡,至今我都能背誦出來。那是1988年3月13日,四川石棉縣海子山因電線短路發生山林火災。當時刮著大風,火勢很快蔓延開來,而不遠處,就是石油公司的油庫。火一旦引燃油庫,那後果不堪設想。
石棉中學初二學生賴寧發現起火後,就跟幾個小夥伴第一時間趕到山上救火。沖天火勢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很快消防隊趕來了。因為天色已晚,為了孩子們的生命安全,參加救火的縣領導命令用汽車將孩子們送到山下。
但是,賴寧跟兩個小夥伴又偷偷地跑到山上,加入了救火隊伍的行列。山火終於被撲滅了,令人痛心的是,小英雄賴寧永遠離開了我們,他只有15歲。當年,中國共青團、國家教委作出決定,授予賴寧「中國少年先鋒隊小主席」、「英雄少年」和「全國十佳少先隊員」等榮譽稱號,號召全國各族少年向賴寧學習。從那以後,賴寧的事跡進了教科書,全國的中小學校都掛著小英雄的照片。他的事跡感動和激勵著90年代的青少年。
記得當時學校組織小英雄賴寧事跡宣講團,我曾多次作為學生宣講團成員,為同學們宣講,每次宣講,都會被感動地流下淚水。賴寧學生時代,用現在的詞語來說,是個學霸,小學時候曾獲得省紅領巾讀報獎章活動一等獎,地區少兒書畫競賽二等獎,縣少兒書法競賽一等獎。10歲時,看到大渡河邊非法捕撈行為,寫信給縣長要求治理。那時候,還有小升初考試,他在全縣5200多名學生中獲得第一名,考入石棉中學,該校是石棉縣重點中學。
但是,進入新世紀後,寫賴寧英雄事跡的文章從教科書上撤了,賴寧的照片也被摘下,賴寧的名字漸漸不為00後所知了。說真的,當初我很不理解,因為宣講的關係,我都賴寧有著更深的情感。我曾經質問過,難道我們新時代的青少年,就不該有社會責任感嗎,難道我們進入了一個不需要英雄的時代?後來,我還是想明白了,不是新時代的青少年不需要賴寧精神,而是過度的宣傳,產生了一些負面的作用,賴寧的精神應該學習,但是做法卻不值得仿效。少年兒童,因為心智還不成熟,他們還不能正確判斷形勢,很容易將自己置於險境,帶來生命危險。
現在的宣傳更客觀科學,教育學生在遇到壞人壞事或者危急情況時,首先要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能貿然施救。可以打電話報警,向附近的成人通報求救。確實,這樣的觀念才是正確的科學的,學校就應該這樣教育。小英雄賴寧已經離開我們31年了,對於他英雄事跡的宣傳,有了這樣理性的思考,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