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之前,西班牙控制ASF的方法只是採取衛生管理措施和消滅臨床陽性豬群。1985年,西班牙頒布ASF根除計劃之後,控制ASF的策略發生了重大改進。關鍵措施如下:
流動獸醫臨床團隊網絡體系建設
這些臨床團隊參與動物圈舍的衛生監督、動物識別、流行病學調查,血清樣品採集,屠宰場的血清學監測並督促和鼓勵養豬生產者創建衛生協會。
對所有豬場進行血清學監測
為達到此目的,建立了簡單快速準確特異的間接ELISA診斷方法,並設國家農業研究院為參考實驗室,用於協調地方和省級實驗室並給予技術支持。在根除計劃中共有17個自治區的39個實驗室參與了血清學監測。為保證試驗的準確和可信度,這些實驗室都從國家參考中心引進試驗所用耗材。
提高飼養場及飼養設施的衛生水平
該項計劃的實施在於防止該病的散播。包括採用基本的衛生措施,如柵欄,安全處置糞便等。同時財政上也給予相關支持,如給予低利率的貸款用於設施改造。在1985—1990年共有2175個飼養場得到改造。
剔除所有ASF暴發點
對所有的ASFV攜帶者進行安樂死,消滅所有感染群。一旦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認ASF暴發,立刻對感染群的所有豬進行撲殺,同時對周邊樣品進行採樣以進行病毒學和流行病學調查。遵照相關法律,有關主管當局應立刻對感染豬群的生產者進行足額補償。
對豬群的移動進行嚴格控制
交通工具也必須進行合適的衝洗和消毒。運輸的動物必須獲得官方獸醫證明,並標註出發地和衛生狀況。在移動動物的整個過程中(包括目的地,如屠宰場和育種場),根除計劃的管理者都具有管理控制動物的權利。當豬只抵達屠宰場時,官方獸醫會在屠宰之前審查衛生證書。屠宰場必須在屠宰之後仍保存衛生證書至少1年。對於豬肉生產企業,製造商需自動物抵達至最終產品成型的整個過程中保留豬肉來源的證明材料。這些措施受到了養豬業和大量社會力量的積極參與和配合,使得該病的分布和發生率發生了極大變化。
至1987年時,西班牙境內96%的地區已經無ASF臨床報導。緊接著,在1989年10月,西班牙頒布法律將西班牙分為2個區域,包括ASF無疫血清監測區(2年內無ASF暴發)和ASF感染區。ASF無疫血清監測區覆蓋了西班牙的大部分地區,佔據了西班牙大約70%的豬肉產能,感染區則包含剩餘的8個自治區。這個經歐盟批准的法律規定了感染區的活動物和新鮮豬肉不得進入無疫區,無疫區的活豬、鮮肉和特定豬肉製品可以進入歐盟其他國家進行貿易。隨著疫情的逐步減少,到1991年時,感染區又劃分為2個區域,一個是已經至少1年無臨床暴發但還有少量血清學陽性樣品地區,另一個是感染區。到1994年時,西班牙境內已經無ASF暴發報導。1995年10月西班牙正式對外宣布,ASF根除計劃勝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