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句俗話:「小賭怡情」,可面對金錢,很多人無法繼續小賭,希望贏得越多越好。
7月1日0時許,南水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南水鎮南水街某商店內有人賭博。
民警到達現場,發現餘某平等10人在此聚賭,於是帶回派出所依法調查處理。
經詢問,餘某平等10人經常在商店內以「鬥牛」的方式賭博,周邊居民意見很大,社會影響較壞。
▲賭徒們一起合個影,這樣的「全家福」希望是最後一次哦。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肯定有人擔心日常和家人親屬間的娛樂遊戲,會不會觸及賭博的違法邊緣。
現在,就由小編來為大家一一解答。
1.從主觀方面看,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它是構成賭博罪的主觀要件,而群眾娛樂是以休閒消遣為目的。
2.從主體上看,群眾娛樂多是在家庭成員、親朋好友之間進行。
3.看是否有組織者從中抽頭獲利。構成賭博罪客觀上以「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三種行為為限。
●「聚眾賭博」是指組織、召集、引誘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獲利的行為。
●「以賭博為業」是指經常進行賭博,以賭博獲取錢財為其生活或者主要經濟來源的行為。
●「開設賭場」是指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獲利的行為。
《公安部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的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希望廣大群眾選擇健康的娛樂休閒活動,
不要參與賭博。
如果發現身邊有賭博違法行為,
請撥打110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