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6日至27日,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換屆大會暨2017年年會在湖北武漢洪山賓館召開。本次會議由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主辦,武漢理工大學文法學院承辦。26日下午4點開始的「第一單元城市治理(一)」會場上,楊臨宏教授(雲南大學滇西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作了題為《多中心治理理論與中國城市社區治理:理論耦合與矯正優化》的報告。楊臨宏教授認為,「在當前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宏大語境下,研究多中心治理理論與城市社區治理的耦合與偏離,探索突破城市社區治理困境的最佳矯正優化機制,使得多主體參與、多領域合作、多層次支撐的城市社區層級治理成為可能,對於我國推動城市社區治理模式優化和現代化,有效解決社會治理問題和社會矛盾,最終促進人的幸福生活無疑具有積極價值。」楊教授指出,多中心治理理論主要包括以下特點,第一、利益相關的多元決策主體共存;第二、多中心治理需要綜合規則體系的制度和文化框架;第三、多中心治理由各不同的多元決策中心在決策思路、方式和行為方法逐漸競爭和調適過程中而形成的自發秩序和中國目前採取的制度有一定的共同之處。胡建淼教授就該報告進行了評議。胡建淼教授認為,多中心治理理論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城市治理層面的理論,從冷靜的視點觀察城市社區治理的困境,並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層級治理。主持人李廣宇教授點評道,楊教授的報告有感而發,非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