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寫了墜崖殺妻案 為什麼渣男都選擇去泰國殺妻?有不少人評論說,來泰國殺人是因為泰國沒有死刑。
我回憶了一下,泰國沒有死刑的說法流傳了非常久,至少在2015年的《唐人街探案》裡就出現了。
昊然弟弟對王寶強說到▼
當年《泰囧》的大爆引來無數國人來泰國旅遊,由於語言不通,有太多無良導遊信口開河造就了一個又一個著名謠言,比如泰國的窮人會把孩子送去人妖學校掙錢,並且至今仍有許多人深信不疑。
事實上,「泰國沒有死刑」這個說法只要仔細想想就會發現問題,因為這和另外一條洗腦包——「泰國沒有假藥,因為賣假藥會被判死刑」,正好形成了矛盾。
泰國真的沒有死刑嗎?其實只要搜一下新聞就會發現,泰國在2018年通過注射毒劑的方式處死了一名26歲的搶劫殺人犯,該名犯人向17歲的被害人連刺24刀,然後拿走了其隨身財物。
截至2018年的統計數據,泰國是全球仍保留死刑的58個國家之一,泰國的刑法第19條規定允許對包括謀殺、叛國、姦殺、販毒等35種罪行判處死刑。
不過雖然泰國仍有死刑,但在使用上非常謹慎。2009年,泰國對兩名毒販執行了死刑之後,泰國死刑制度幾乎就被冷卻,2018年的案件是在過去9年時間裡首次執行死刑。
關於泰國的死刑有幾條比較重要的規定,比如泰國王室有權赦免罪犯。死刑犯可以向皇室提交一份赦免請願書,等待王室決定後再進行下一步處理(只能提交一次)。
另外通常每逢重大節日,如國王登基、壽誕的時候,泰國都會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大赦」。2016年十世皇登基後就頒布了大赦令,約有10萬名犯人獲得減刑。
此外泰國的死刑和終身監禁不適用於未滿十八歲的人,未成年罪犯最高會被處以五十年監禁。孕婦的死刑會被延期至分娩的三年以後執行,除非孩子在期滿前夭折。
雖然現在泰國對死刑非常謹慎,但以前的泰國,死刑手段可以說是五花八門。
在拉瑪一世統治時期,國王下令集合了阿瑜陀耶王國和吞武裡王國的法律,推出了著名的三印法典(泰語กฎหมายตราสามดวง/英文Three Seals Law,中文沒有找到專門對應的名詞)。
在這部法典中規定了21種極其變態的死刑處罰方式,例如將犯人渾身裹上油布後燒死;將油燒至沸騰後從犯人的頭上一次次澆下直至死亡;把犯人的肉切下,炸熟後再餵給犯人吃,最後折磨致死;用大象踩死,放飢餓的惡狗們咬死等行刑手段,但最常用的還是斬首。
1932年泰國發生了暹羅立憲革命,由君主專制轉變為君主立憲制,接著誕生了第一部憲法。1938年,泰國法律規定死刑只能槍決執行,犯人會被反綁在柱子上然後背面受刑。
2003年,泰國規定注射代替槍決成為唯一的死刑執行手段,截至今天共有7名犯人被執行注射死刑。行刑時會將死刑犯固定在行刑床上,然後分別注射3次藥劑,為安眠藥、阻止呼吸藥劑和阻止心臟跳動的藥物。
近年來世界上逐漸出現了廢除死刑的趨勢,許多國家都在法律上完全廢除了死刑,或者減少死刑的使用,泰國也是其中之一。但要說泰國沒有死刑,確實是無稽之談。
在2018年《曼谷郵報》關於泰國是否要繼續執行死刑的調查中,絕大多數的泰國人都表示了同意,因為死刑作為懲罰是對犯罪分子最有效的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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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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