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有償招收零陵民生微信文章轉發者
★零陵區公交運營時刻表(附站點)
★零陵主要汽車站時刻表
★邵陽至永州鐵路勘察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南寧至衡陽客運專線高鐵擬於2022年開工
★廣清永高鐵己劃撥前期工作經費
★2019年永州各區縣GDP出爐!零陵區未進前三!
5月7日,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被告人蔣某某非法狩獵野生鳥類10隻,以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庭審現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蔣某某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間,在永州市零陵區富家橋鎮桃嶺村桃華洞一帶的山林中放置獸夾10餘副,前後3次共獵捕了野生鳥類10隻,其中有4隻已被其食用完。2020年2月13日,森林公安民警接群眾舉報將被告人蔣某某抓獲,在其家中冰箱查獲鳥類死體6隻及一個鳥頭、部分鳥類軀幹,在雜物間內查獲獸夾27副。經鑑定,蔣某某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及製品分別為竹雞死體1隻、斑鳩死體1隻、虎斑地鶇死體2隻、日本鶴鶉死體2隻,均屬於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
查獲的鳥類死體和獸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內,使用禁用的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鑑於被告人蔣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附1:2018年7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禁止獵捕野生動物的通告》,宣布自2018年8月1日起五年內全省禁止獵捕野生動物。
附2: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決定》,該決定規定: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二、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附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7號)
第六條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
(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
(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
(三)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來源:零陵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