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王先生撥打熱線電話求助,他說2007年年底之前一直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給自己投著五險一金,可去年查詢社保記錄時才發現,1998年的時候公司有一個月的社保沒有給自己交。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咱還是先聽聽王先生自己是怎麼說的吧?
王先生說,2007年底自己離職後,就應聘去了青島一家七天連鎖酒店工作,不過,這家酒店的員工都屬於異地投保,投保的地點在深圳。直到去年,王先生想把社保轉移回青島時才發現,1998年的時候,雀巢公司有一個月的社保沒有給自己交。
發現社保有欠繳記錄,王先生立即聯繫了雀巢公司,想讓雀巢公司給補上漏交的一個月社保,而青島雀巢公司人事部給出的答覆卻是沒法操作。那這一個月的社保到底能不能補交呢?王先生諮詢了政務審批大廳的工作人員。
既然能補交,王先生趕緊又聯繫了當年人事外包的天津雀巢公司,不過,對方卻堅稱欠繳社保補交不了,只能按照目前青島社保繳納基數補償王先生一個月的損失。為了儘快了結這事,王先生答應了。可是讓王先生沒想到的是,天津雀巢公司人事部一直在換人,始終找不到一個固定的人來負責此事。
隨後,王先生當著記者的面又撥通天津雀巢公司人事部的電話,天津雀巢公司給出了這樣的答覆。
天津雀巢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員說,他不方便給王先生提供公司領導的電話。難道這件事就這麼不了了之了嗎?
聯繫無果,王先生又聯繫了青島雀巢公司銷售部當年的同事,想通過同事聯繫一下現在雀巢人事部的負責人,可這位同事告訴王先生,自己跟現在的人事部的人並不熟。
隨後,青島全接觸的記者就王先生的遭遇諮詢了山東飛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律師說,用人單位的確有義務為市民進行社保補繳工作。
那漏繳的社保到底如何補交呢?為此,青島全接觸的記者諮詢了青島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市民可以拿著漏繳的當月工資憑證去申請勞動監察,勞動監察受理後會出具相關的法律文書,如果單位還是不給補交漏繳的社保,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