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
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包括重傷和輕傷,但並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況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加害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輕傷害與輕微傷害區別的主要標誌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復。
一般說來,輕微傷害不需要專門的手術治療,人體通過自身的代償功能便能使其復原,或者僅採取簡單的醫療手段和護理就能使傷勢很快痊癒。而輕傷害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進行專門的治療,有時還需要特殊護理。否則傷勢就有可能惡化、感染或引起其他嚴重的併發症和後遺症。
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裡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刑法有特殊規定的,不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例如,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強姦罪定罪量刑,而不按故意傷害罪與強姦罪數罪併罰;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搶劫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