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8時,普寧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接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送關於向某輝拖欠45名工人工資一案的案卷材料。材料顯示,向某輝於2018年8月份至2019年8月份期間,先後承包帝景城、港泰豪庭、富民花園等三個工地的工程,期間拖欠三個工地45名工人共計人民幣1311070元工資。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在2020年4月25日對向某輝發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限向某輝在10日內立即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資,但向某輝超過期限仍未能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資。
鑑於該案涉及人數多且涉案數額大,給社會造成了嚴重不良的影響,當天,治安大隊立即進行立案偵查,並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向某輝傳喚到普寧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向某輝交代,其於2018年8月份至2019年8月份期間,從顏某、鄭某等人承包了富民花園、帝景城、港泰豪庭等工地的外牆裝修工程,收到顏某、鄭某等人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共人民幣694.4萬元。其收到承包款後或挪作他用,或用於償還高利貸。自2019年起,其多次拖欠三個工地工人工資,甚至將手機關機以躲避工人追討工資,至2020年5月6日,其仍沒有付清三個工地共45名工人的1311070元工資。
據鄭某、顏某之妻李某反映,其將帝景城、港泰豪庭、富民花園等三個工地的外牆裝修工程承包給向某輝後,均有按工程進度支付工錢,不存在拖欠工錢導致向某輝拖欠工人工資的情況。
向某輝的行為造成了幾十名工人聚集討薪,給社會治安帶來了不穩定因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等待向某輝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