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近日,有媒體報導了一則新穎的「秀恩愛」——有人出價68萬元,競拍「一片海」送給女友,這引發全民圍觀。在某拍賣平臺上,青島海事法院拍賣了日照車牛山島海洋開發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權,使用面積210.6102公頃。
據媒體梳理,這樣的拍賣並不少見,在重慶,還舉行過森林拍賣。參與拍賣的市民有的是想在森林裡修別墅,有的想買片森林搞農家樂。森林被拍賣後,裡面的野生動物、礦產、埋藏物等依然屬於國家所有,不能亂動,裡面的林木未經批准更不得亂砍。
拍下「一片海」送女友,或拍下一片森林「佔山為王」,它們的意義遠不止網際網路上的一個段子。它實則也是個體權利的擴張,即原本認為並不屬於個人所有之物——一片海域與一片森林,其實個人都可以以合法方式佔有。當然這種佔有是符合現有法律框架的佔有,如拍下的只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但無論如何,這也意味著個體所掌握的資源邊界的擴大,個體所能從事行為的增加。
當然,「一片海」是送女友還是有別的開發方式,能不能物盡其用,尚不得而知,但至少這種基礎權利的擴大,為未來提供了可能。
回首改革開放的歷程,巨大變革的起點,恰也是基礎權利的擴大。如經商、經營、倒賣、僱傭等曾經不被許可的行為被正式認可,個體可佔有並使用的資源、個體享有並受保障的權利不斷增加,激發了一國之民巨大的創造力,為經濟騰飛賦予了可能性。若無權利的圈定,天地萬物依舊在那,卻沒有可資利用的途徑,也就不可能有種種經濟行為的產生,發展也就無從談起。
拍下「一片海」或「一片樹」,同樣要平衡好與公共權益的關係。比如在拍賣森林的新聞中,就已經提到「裡面的野生動物、礦產、埋藏物等依然屬於國家所有,不能亂動,裡面的林木未經批准更不得亂砍」,這就為使用行為劃下了邊界,為公共權益圈定了必要的範圍。隨著諸如拍賣等轉讓方式的增加,個體取得相關資源越發便利,這種劃界的必要性也就隨之凸顯。拍下了一片海,生蠔扇貝怎麼辦?島礁珊瑚怎麼辦?都需要清晰界定。
當然,其實資源使用權轉讓,本身並非新鮮事。依據《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都是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使用海域的。且依據該法第二十條,海域使用權也可以通過招標或拍賣的方式進行取得,只要相關部門履行了相應的審批手續即可。因此,送出「一片海」,只要具備相關資質都是可以的。
這種事之所以成為網絡熱點,說明公眾對買下「一片海」仍覺陌生,不知如何買、買了做何用。這些疑問,需要在未來的經濟實踐中來解答,為個體更好、更便利地使用資源開闢更廣闊的空間。到那時,轉讓海域等區域空間使用權成為經濟生活的常態,人們自然也就知道買了作何用、怎麼用,對於「拍下『一片海』贈女友」或許也就不再驚詫了。
說白了,拍下「一片海」,同樣在「市場配置資源」的大語境之內,它的啟示性意義,遠不止是一個段子。
文章來源:光明網(轉載請註明來源,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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