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交警羅湖大隊一張維修單在網上被曬出,引發網友熱議。這張單據顯示,一輛警用摩託車的維修費用竟超過1.7萬。這麼高的維修費是否合理呢?來看交警部門的最新回應。
網傳結算單顯示,深圳交警羅湖大隊一輛警用摩託車,今年2月份在市內一家維修公司的修理結算費為17400元,維修部位為右邊箱體,由多個細分的維修項目組成,其中箱體、箱蓋、警用控制器等項目,單項維修費就達到了數千元。其餘的邊箱貼花、鎖扣等項目,也需要幾百元。
今天下午,記者找到了開具出這張單據的維修公司。記者在現場也發現有好幾輛警用摩託正停在一邊等待維修,同時還不時有警員開摩託前來報修。對於那份網傳的結算單,維修公司負責人是這樣解釋的。
維修公司負責人:
實際我們寫這張單的價錢
屬於是估價單來的
最終落實的價錢
是保險公司通過自己勘查
通過市場的了解
確定這個價錢
總共這臺車 一共賠了6850元
維修公司負責人還表示,當時維修的警用摩託型號為本田NT700,屬於進口車,市場價達到20多萬元。由於修理需要用進口配件,因此維修費也較為昂貴。
維修公司負責人:
國內沒有這些配件
按照那輛車全部用進口件來修
國產箱才有一個整體的
進口件全部是分開的
箱體和箱蓋是分開的
所以就分了兩個價錢
深圳交警昨天下午在官方微博通報,經過核查,今年2月份羅湖交警大隊鐵騎隊員駕駛該輛警用摩託巡邏時與護欄發生剮蹭,導致右側箱體損壞、無人員受傷的單方交通事故。事發後該鐵騎隊員立即向單位報告,並按程序向保險公司報案,經維修單位對車損進行初步評估。
本著儘量節約的原則,用車單位在隨後的維修項目核查中,對事故中被撞掉的警用控制器進行反覆測試,發現仍能正常使用,便將此維修項目取消,只保留邊箱及相關配件的更換項目。在通報中交警方面還提到,警用摩託使用頻率高,每天全天侯處在在用狀態,需使用原裝配件才能保證其快速反應等性能。在3月底,保險公司定損確認賠償金額合計6850元。
警方的回應很及時,應當肯定,但有個別細節問題,相信公眾還是會有疑問。比如17400元維修費的單子,上面明確顯示是《深圳市警用摩託車維修項目結算單》,單上蓋有維修單位的詳細戶名、開戶行、帳號,並加蓋有維修單位的財務專用章,要想讓大家相信這僅僅是報價單,恐怕還需警方和維修公司負責人,做出更為細緻和準確的解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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