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全人類共同面對的世界性公害。
禁毒宣傳事關國計民生和群眾福祉;
事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大局;
事關廣大社會公眾的生活質量。
禁毒宣傳人人有責。
吸毒人員是社會中的特殊群體:
從法律角度看他們是違法者;
從醫學角度看他們既是一種反覆發作的腦疾病病人,
又是毒品的受害者。
全社會有責任、有義務對他們實施幫教,
使之儘快戒毒,回歸社會。
國內外研究及臨床醫學已明確,吸毒是一種慢性、復發性腦病,是一種精神和行為障礙,吸毒者也屬於真正的病患。世界衛生組織定義吸毒人員是社會中的特殊群體:從法律角度看他們是違法者;從醫學角度看他們既是一種反覆發作的腦疾病病人,又是毒品的受害者。
戒毒條例有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對自願接受治療的吸毒人員的吸毒行為不予處罰。還有一些地方性法規規定凡吸毒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登記的,原吸毒行為將不予處罰,公安機關還將協助其進行必要的戒毒治療、康復指導和社會救助。只要主要去公安機關登記,不僅不處罰,還可以接受免費的戒毒治療和社會救助。
在此奉勸一句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吸毒是一種病態,通俗的來理解既然是一種病,而且又不是天生就有的,當然是離得越遠越好。從另一方面來講,吸毒不止是傷害人的身體,更會影響以後的生活,妻離子散傾家蕩場的案例大把多。為了自己的健康,為了以後美好的生活不管有沒有案底,只要是沾上毒品了,希望能從此時此刻下定決心徹徹底底的戒掉。確實成癮嚴重就去戒毒醫院接受康復治療。自願戒毒不留案底的。
網友超超@:沒有人能戒,只要上了大道的一個都戒不了,平時只是玩玩,一天100塊,或者2-300玩玩的也許下大決心可以戒掉。每天3分以上,基本戒不了了。沒有戒的可能,戒毒所回來問沒用。吸完的時候像個人,毒癮一來了,什麼都忘了,什麼孩子,父母,那時候沒有毒品重要,等吸完的時候,又自己懺悔。每次都是這樣不停的重複。只要毒癮發作,吸毒者首先不會想著去戒掉。而是痛苦與渴望驅使他找到獲得毒品的辦法!
匿名網友@:只要有一次吸毒被抓的記錄,就會被動態管控。每次住酒店坐高鐵都檢查驗尿,好丟人,那麼多人看到很無奈,不配合又不行。毒癮靠自己很難戒掉的,不是說不想吸就不吸那麼簡單,根本控制不了,而且還有身邊的人相互慫恿,大家都覺得是因為別人所以自己才戒不了。
2011年頒布的《戒毒條例》第二章第九條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戒毒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對自願接受戒毒治療的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
第十八條規定,戒毒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依法保護自願戒毒人員的隱私,不得歧視自願戒毒人員。
積極運用「網際網路+禁毒」思維進行普法宣傳,通過以案說法增強群眾自覺抵製毒品的決心,形成良好社會氛圍。看的多懂得多,關鍵時刻可以「救自己」
懲惡揚善 敢為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