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做什麼,在他看來都是一個守法公民所為」。「他是在履行他的責任;他不僅服從命令,而且還遵守法律。」其實,艾希曼非常清楚,他所合法運送的這些猶太人最終的去向,也知道集中營裡所有悲慘之事,但卻佯做不知,依然沒有任何心理障礙地嚴絲合縫地執行命令,完美地完成他的工作。他在法庭上說他周圍缺乏良知的聲音,就像許多納粹在紐倫堡所聲稱的一樣,認為自己只是以「秉公之心」實施了這些罪行。艾希曼真的沒有良知指引嗎?他將猶太人送到羅茲隔都一事,就顯示出了一絲良善。但正如阿倫特所譏諷的,這些良知只不過維持了四個星期而已。
「他從骨子裡深信,殺人不算什麼;對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罪不可赦。」因此,他一直自欺欺人地認為,自己是在做拯救猶太人的好事。在法庭上,他對指控他造成上百萬猶太人死亡臉色平靜,而對有證人指控他將一個猶太小孩毆打致死時則暴跳如雷。這也是艾希曼的良知。在他看來,親手殺死一個人無法忍受,而造成百萬人死亡卻只是工作而已。像艾希曼這樣的人,非常擅長於將所有罪惡之事以合法的手段來進行,且心安理得地享受著自己的成果。當納粹準備實施「最終解決」方案時,艾希曼竟然感嘆到:「一個用法律、條令、規定來對待猶太人個體的朝代結束了」。
他在撒哈拉指控當權者濫用了他的「服從」。他稱,「臣服於一個好的政府是幸運,臣服於一個壞的政府是不幸。我運氣不好。」這句話相當有代表性,直到如今還有很多罪行的執行者以此來逃避自己的責任。但正如耶路撒冷法庭對艾希曼的辯解所回應的:「我們暫且認定,您之所以變成大屠殺組織裡一枚任人擺布的工具,純粹是時運不濟;不過,您執行了,從而也支持了一個大屠殺的政策,卻是不爭的事實。政治不是兒戲。論及政治問題,服從就等於支持。」艾希曼作為一個個人,在納粹整體道德冷漠的氣氛之下,失去了或者說根本不在意道德判斷,對於一切都當成了任務來完成,不經自己頭腦的去思考,哪怕殺人之事也惟命令是從,而不以任何良心的掙扎,事後也無任何的不安之心。
但艾希曼所說,亦有一定的合理性。像他那樣的人,也許在自由的社會裡,在正常的制度下,只會是一個循規蹈矩的小職員。但在自由的空氣中,這些小職員也會有自己的思考,也會有自己良知。不過,這樣的人一旦處於如納粹德國那樣的體制之中,則就會釀出驚天大禍。而像艾希曼這樣不思考的平庸之人,也恰恰是納粹這樣的極權制度所需要的。漢娜·阿倫特說:「極權政府的本質,抑或每一種官僚(科層)制的本性,在於把人完全變成職員,變成行政機器上的小齒輪,從而令他們喪失人性。」其實,一切極權的制度皆是如是。讓所有的人失去思考,讓整個社會只有一種思想,才能維持極權制度的存在。
漢娜·阿倫特認為,這種平庸並非只是在如艾希曼這樣小人物的特徵,其實如希特勒及史達林這樣的獨裁者,人格上雖有著一種邪惡的魅力,但其整體而看也是平庸的,是一種道德上的平庸。這種道德上的平庸,讓他們漠視甚至蔑視人的尊嚴與生命,沒有絲毫的良善之心。而艾希曼這類小人物,不光道德上平庸,人格上也是平庸的。這種人格的平庸,恰恰是獨裁者們所欣賞並且利用的。
本書的導言裡,作者感嘆說:「罪惡的實施者並不一定只有惡魔,還會有白痴和笨蛋;特別是,正如我們親眼所見,一旦他們的行為得到宗教權威的支持,必將造成災難性的後果。」惡魔提出邪惡的想法,凡庸者則身體力行地自覺實施。他們不去思考,也缺乏道德的考量,還沒有同情同理之心,他們享受著被人驅策時的快樂,並在此中有著一種成就感。他們甘願將自己當成一顆螺絲釘,毫不猶豫地服從於命令,並且將此作為一種美德。當邪惡者叫囂著大屠殺時,他們就堅決地讓大地血流成河。其實,這就是一種愚蠢。德國神學家朋霍費爾在其《獄中書簡》中亦說,愚蠢比邪惡更危險。「愚蠢是一種道德上的缺陷,而不是一種理智上的缺陷。 愚蠢是一個社會學問題,而不是一個心理學問題。」艾希曼身上所體現的,也證明了這一點。
這是阿倫特給艾希曼畫的第一幅肖像。但艾希曼身上的平庸,還不止於此。
她認為阿道夫·艾希曼「性格中更為致命的缺陷是,他幾乎完全無法換位思考」。而且艾希曼也無法自己組織語言來論事,即使是納粹倒臺十多年之後,當他站在耶路撒冷的法庭之上時,仍然是滿口的納粹官話套話,仍然是滿嘴的口號。因此,阿倫特諷刺他是納粹「語言規則」的最佳實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