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年
印度尼西亞附近海洋中
塑料的數量可能會超過魚類
越南漁船停在垃圾覆蓋的海灘上
泰國頻現「骷髏鱷魚」
骨瘦如柴竟是因肚子裡都是塑料垃圾
聯合國數據顯示,自1992年以來,中國進口了全球至少45%的塑料垃圾,這一情況在中國2018年年初禁止塑料垃圾進口的決定正式生效後按下了停止鍵。
但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等東協國家的塑料垃圾進口量增幅卻超過170%,成為發達國家塑料垃圾傾倒地。由於這些國家缺少垃圾處理的基礎設施,無法回收利用,導致了大量塑料垃圾被隨意堆放,環境汙染加劇。
近兩年,這些東協國家的垃圾汙染問題愈加引發關注與擔憂。12月22日,歐盟宣布,將從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向貧窮國家出口塑料垃圾,塑料垃圾在歐盟國家出口將「受到更嚴格的管制」。
「2019年歐盟出口了150萬噸塑料垃圾,大部分出口到土耳其和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亞洲國家。」負責環境事務的歐盟委員維爾吉尼尤斯·辛克維丘斯表示,新規發出了明確的信息,即在歐盟範圍內,我們要承擔起處置自己製造的廢棄物的責任。」
儘管包括歐盟在內的發達經濟體已通過一些垃圾焚燒裝置把劣質塑料垃圾焚燒或者加工成替代燃料,但是這種廢塑料的回收利用也只是處於起步階段,大規模消費塑料製品帶來的垃圾成堆問題依然很難得到改善,還是有大量的塑料垃圾被填埋或是傾倒向海洋,造成汙染。況且,雖然焚燒是一種垃圾無害化的處理方式,但是也會帶來溫室氣體排放等問題。
中國雖然禁止了外來塑料垃圾的進口,但也沒有改變每天被丟棄的6000萬個一次性飯盒堆積成山的現狀。
所以,無論是禁止還是控制塑料垃圾向貧窮國家出口都可說是「治標不治本」,減少塑料製品的生產和使用,從根本上縮減塑料汙染源,才是解決塑料垃圾問題之道。
近年來,各個國家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紛紛出手限塑:
在全球限塑禁塑的大形勢中,中國也在不斷通過局部禁用、限用,以及收取汙染稅等措施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使用。今年1月,中國頒布了最嚴「禁塑令」,首次大規模地從源頭上禁限塑料製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範一批」的原則,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個時間段,分地域執行禁塑限塑任務。
禁塑限塑的趨勢下,可降解塑料需求應聲快速增長。國信證券研報測算,中國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塑膠袋、農用地膜和包裝用塑料薄膜四大重點塑料應用領域總共約有1017萬噸的潛在需求空間,可以說,可降解塑料行業迎來黃金髮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