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來自大陸的遊客原本聲稱會請律師談和解,沒想到導遊在12月11日開完刀後,才發現這位遊客根本沒請律師,也無意談和解。
他擔心遊客跟著旅遊團搭飛機逃回大陸,便在12月12日在屏東報案。
導遊傷勢診斷報告
被打的葉姓導遊說,這名陝西旅遊團搭船從基隆港抵臺後,進行8天7夜的環島旅遊,12月9日晚間7時許下榻嘉義市的一家汽車旅館休息。
他在晚間11時許接獲櫃檯人員聯繫「該名遊客酒後在櫃檯大吼大叫」,到了櫃檯後,只見沈姓遊客發酒瘋不聽勸,竟然還動手打了他,造成他臉部受傷,就連一旁的司機也壓制不住,趕緊報案。
導遊骨折透視片
警方到場後,葉姓導遊原以為傷勢不重,當時並未報案,叫了救護車到嘉義署立醫院就診後,才發現左腳第3、4、5蹠骨粉碎性骨折,當時公司就派員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葉姓導遊則由家人接回家,12月11日開刀治療後以鋼針固定,需要休養4個月。
沈姓遊客
葉姓導遊開刀前接獲打人的沈姓遊客通過旅遊團領隊發出的道歉信,還說請了律師要談20萬元的和解金,只是等到葉姓導遊開完刀要談和解時,才發現沈姓遊客根本沒請律師,本人也不願意談和解。
他擔心沈姓遊客會在今天上午8時跟著旅遊團從松山機場搭機離臺,自己之後求償無門,所以昨天趕緊到潮州分局的光華派出所製作筆錄,盼警方攔截沈姓遊客。
雙方在警察局調解
由於案發地點在嘉義市,所以屏東縣警方將案子移給嘉義市警方處理。
因這名遊客昨晚住在三重區,所以嘉義市警方又轉發文給三重分局,深夜把沈姓遊客找到大同派出所做筆錄,依傷害罪嫌將他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也試著聯繫雙方談和解,保全葉姓導遊的權利。
大同派出所副所長表示,遊客坦承有互毆,堅決否認腳趾的粉碎性骨折是他造成。
原被沈姓遊客家屬諮詢的蔡姓律師說,接獲案子提供法律協助,但他認為遊客及導遊之間有直接聯繫管道,遊客也釋出有道歉誠意,雙方溝通方式沒有障礙,於是就沒有接受委任。
沈姓遊客
嘉義市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新聞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承辦檢察官陳昱奉,根據導遊所委託的旅行社同事代理人和大陸沈姓遊客傷害糾紛,雙方達成由旅行社代墊人民幣三萬元和解,並撤回訴訟。
律師陳澤嘉表示,目前兩岸沒有司法互助,雙方和解是最好的途徑,不然臺灣省要向大陸求償難度的確較高。
該名遊客今天早上搭乘班機先轉往金門,通過小三通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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