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為進一步規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營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杭州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專門制定《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網約車專項治理行動。1月以來,杭州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連續查處多起網約車違法違規案件,打響了2021年網約車專項治理「第一槍」。此次網約車專項治理行動將持續到2021年6月,組織執法力量在各大客運樞紐、商業核心區域、地鐵口及周邊、西湖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針對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從事網約車服務、駕駛員未取得《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服務、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網約車安裝巡遊計程車頂燈、網約車巡遊攬客六種網約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行重點打擊。未經許可的車輛和駕駛員擅自從事網約車服務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客運市場,也對乘客的安全乘車帶來隱患。2021年春運即將來臨,杭州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將運用定時與錯時、現場與非現場相集合的方式調配稽查力量,將不定期集中行動和常態化日常稽查相結合,針對高頻時段和高頻路段重拳出擊,嚴厲打擊網約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同時,對專項治理期間查獲的網約車違法行為,由各執法大隊嚴格實施平臺企業和違法司機「雙罰」制度,追究企業源頭主體責任,大力整頓網約車市場秩序,全面提升服務水平。我們提醒廣大網約車駕駛員和平臺企業,從事網約車營運,車輛一定要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同時駕駛員要取得《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方可上路營運,如果未取得經營許可,「無證」擅自上路,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網約車平臺企業違反規定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
對每次違法行為都將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重要通知:徵戰網約車群再開放,001-022群現已停止添加新成員,目前23群正式開放招募,需要加入的車友,請掃下方二維碼在公眾號對話框回覆: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