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丁佳美)誰家都會有支體溫計,感覺發燒的時候測一測,但是體溫計準不準呢?近日,有市民反應,用兩支不同品牌的體溫計測體溫得到了兩個數字。12月9日,記者買來三支不同品牌的體溫計做實驗發現,三隻體溫計最高誤差為0.4℃。
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醫療器械質量公告曝光出,體溫計產品在抽檢中,有部分不合格。這就意味著,人們用不合格的體溫計測量體溫時會得到不準確的數字,更嚴重的會延誤病情。
市民吳女士有一個小孫子,前些日子小孫子感冒發燒,吃下退燒藥後,吳女士會時不時地為孩子測量體溫。家裡有兩支體溫計,出於穩妥,吳女士分別用兩支體溫計測量,然而卻讓她得到了兩個數字。「一個是37.2℃,一個是36.9℃。」吳女士對記者說,一支溫度計顯示沒發燒,而另一支恰恰相反,她不知道該信哪一支了。
對於吳女士的困惑,記者也不解。隨即,記者在文化路、新華路、光明街的三家藥店分別購買了一支電子體溫計和兩支不同品牌的水銀體溫計。記者所購買的電子體溫計有包裝,品牌名為「哈斯福」,而水銀體溫計都是放在大盒子裡散賣,品牌名為「東嶽」和「梅芳」。其中,「哈斯福」電子體溫計有廠名,「東嶽」牌體溫計是扁形的,體溫計背面有廠名,「梅芳」牌單個體溫計上無廠名。
買回了3支體溫計後,記者準備了一杯溫水,將3支體溫計放入溫水中。5分鐘後,將體溫計取出讀數。第一次實驗發現,「哈斯福」牌電子體溫計讀數是38.9℃,「東嶽」牌和「梅芳」牌體溫計示數分別為39.1℃和39.3℃
為了準確驗證溫度,記者又將杯中的水冷卻了下,再將體溫計內水銀甩至最低點。同時放進杯內溫水中,5分鐘後再次取出。發現結果仍然不一樣。「東嶽」和「梅芳」牌體溫計的讀數分別為35.5℃和35.9℃,「哈斯福」牌體溫計的讀數是35.6℃。
市面上常見的體溫計誤差竟然能夠達到0.4℃,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市食品藥品監督局的醫療器械監督科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售賣類似於溫度計這樣的醫療器械,並不需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並且體溫計的製作標準有三個。「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部門標準。」工作人員說,記者所購買的電子體溫計應該是屬於行業標準範疇內的,而記者所買的水銀體溫計是市場上最常見的體溫計,都採用國家標準(GB1588-2001《玻璃體溫計》),其中規定示值允差為:新生嬰兒-0.15℃到+0.15℃,成年人-0.15℃到+0.1℃。
而如何檢驗所購買的體溫計為合格產品,工作人員提醒,購買玻璃體溫計一定要到正規大藥店,他們的進貨渠道比較正規,能讓消費者放心;另外,購買單支水銀體溫計時要索要產品說明書,看清是否按國家標準生產,查看體溫計上有沒「首次強檢標誌」。在沒有任何檢測工具的情況下,測試水銀體溫計合格與否的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將兩支及以上的體溫計同時放在適溫的水中,對比溫差以判斷是否合格。
文章來源:朝陽日報新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