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看完了《彷徨之刃》的電影後,整夜難眠,思緒萬千。相比起文字,電影帶給我的衝擊力要大得多,所以想著一定要寫一些什麼發洩一下內心的感受。
首先我想說的,是書裡的主線問題「少年犯罪」,「少年法」。書裡也提到過「法律是用來保護犯罪者,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卻全然不顧受害者所受到的傷害。」這個問題放在少年犯罪裡更是如此。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法律首先想保護的是未成年人,怎麼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怎麼讓他的一生不會蒙上這層陰影,怎麼能讓他以後繼續在社會上立足下去。也許正因為有這樣的法律在,少年犯罪才會日益增加。法律在這個時候真的很冷酷。
但是受害者呢?所有人都去關注如何讓受害者重獲新生,但是被害者和被害者的家人受到的傷害,又有誰來為他們撫平呢?又有誰為她們收到的傷害負責呢?如果說嚴刑處理少年犯很殘忍,那當他們無辜剝奪一條年輕的生命時,又何嘗不殘忍呢?犯罪者失去生命,那是他們為自己的惡行買單;但被害者的生命,卻是犯罪者們沒有任何資格可以去掠奪的東西。除去法律的審判,讓他們被社會拋棄,被世人唾棄,被周圍人疏遠,讓他們一生都活在痛苦和艱難中,不也是對犯罪者的另一種懲罰嗎?
書裡有一段情節是律師和一位受害者父親的辯論:律師覺得如果犯罪者能把自己的罪行和受害者的生命當成墊腳石,從此改過自新,改邪歸正後重新走上正途,這才是對社會最大的補償,也不為一件好事。可受害者父親卻說,為什麼要讓我的女兒成為那種人渣的墊腳石,為什麼要用我女兒的生命去讓那種人改過自新。
看到這裡我想說,如果想改變一個惡人,什麼辦法都行,但是唯一不能的就是讓他踩著別人的生命來認清自我。如果想將一個犯罪者改邪歸正的方法是必須要經歷他犯下罪行,被害者失去生命,警察逮捕,法院判決,接受審判後這一系列才能完成的話,那似乎所有的犯罪都有理由了,「因為我想變好,所以先要犯罪。」真的這樣了我覺得世界會亂套的。
電影裡有一段是警察詢問犯罪者的父母,這也是讓我最生氣的一幕。那些少年犯的父母只會一味的說自己的孩子只是青春期叛逆,不懂事,跟著壞孩子學壞而已,對受害者的罪行只是開玩笑和惡作劇而已。
我想對這些父母說,你們所謂的不懂事,青春期,這些理由和被害人一方毫無關係,被害人的屍體躺在那裡,才是赤裸裸的現實;所謂的罪行只是惡作劇而已,但是這個惡作劇卻要了別人的生命,就算是惡作劇,也要為此負責。你們覺得自己孩子只是被帶壞了,是無辜的。但是被他們殘忍折磨致死的受害者又何嘗不是無辜的。他們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有覺得自己在犯罪嗎?有一點點的罪惡感嗎?他們可能還非常享受過程吧!可能覺得自己只是在玩一個玩具,只是不小心弄壞了而已。就算事後被捕,有一點悔意嗎?相比起這些,受害者應該更加無辜的多吧!至於青春期的不懂事,被壞孩子帶壞的這方面。我只能說作為大人沒有做到應盡的教導責任或者你們的孩子本性就惡。
回想起前段時間,「南昌紅谷灘殺人事件」發生和電影《一個母親的復仇》上映的時候我看到一句話:「我教了我的女兒二十年,讓她知道怎麼保護自己,而你卻一秒都沒有教過你兒子,不要傷害他人。」 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
除主線之外,書裡還揭示了一個更加現實的問題。當人們都在提出少年法不完善時,有沒有想過,當悲劇沒有發生在自己或者自己親人身上時,又有誰會去在意法律是否完善呢?也許某個時段的社會事件會讓大眾很樂意去探討,和那些實時評論員一樣滔滔不絕的發表意見,可那都是當成茶餘飯後的消遣時間的話題,沒有幾個人會真正的去提出意見,更別說改變現狀。而當悲劇真正的降臨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卻又開始譴責法律的不完善。書裡最後揭示出一個道理,當你在譴責法律的不完善時,有沒有想過你自己也間接性的為法律的不完善出了一份「力」呢?
我想說的最後一點,也是故事最後的一點揭示。就是警察和法律究竟是什麼呢?警察和法律一定是正義的一方嗎?警察從來不是站在正義的一方,警察做的只是逮捕犯法的人,警察保護的不是人們,而是法律。但是法律一定是正確的嗎?如果不是正確的,那麼警察保護的法律又有什麼意義呢?保護不正確的法律,不就是變相的保護犯人嗎?
如果法律是正確的,那為什麼那麼多案件會找不到相應法律而一直懸而未決,後又頻頻修改法律。人們都知道殺人不可能合法化,也知道自己沒有制裁他人生命的權利,可犯罪者們又有什麼權利去制裁受害者的生命呢?人們都知道犯罪者應該交給法院判決,由法律制裁。但是法律真的能制裁犯人嗎?也許不會,法律會給犯罪者們重新做人的機會。那當法律不能制裁犯人時,人們又該何去何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