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年僅6歲的張磊和4歲的張翔忽然失蹤。次日,被發現死在附近的下馬塘水庫內。幾天後,時年26歲的同村人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兇。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
含冤入獄9778天後,張玉環洗清冤屈,終獲清白。
1993年,是很多人還未出身的年份,甚至無法形容當時的社會相對於現在來說有多落後。從26歲到53歲,這26年恰好是中國發展最快的26年。
對於張玉環來說,這26年仿佛穿越一般,轉瞬就來到了如今高速發展的網際網路時代。我們沒辦法想像對於他來說要如何適應現在的社會的巨變。
更重要的是,即便因為司法不公正導致的誤判能夠申請幾百萬的國家賠償,對於入獄前正值青年的張玉環來說,他已經錯過了人生最美好的這段時間。
26年時間也許能夠賺到幾百萬,可是幾百萬一定買不回26年的青春。
自由是無價的,人生不可再來,無論張玉環獲得多少國家賠償,都無法彌補這近10000天的痛苦。
而之後是否會對有關偵查、檢察、審判特別是可能刑訊逼供的人進行追責?誰又是案件真正的兇手?這些問題交給司法部門定奪。
今天想向所有極周用戶發起一場辯論賽挑戰,辯題如標題:
一個老實的普通人,莫名其妙被關進監獄,他不停的叫喊著自己沒有殺人,卻無人理會;他說:派出所6天6夜的提審身心早已崩潰,蹲樁、飛機拷、電擊、警察用棍子撬、被塞過瓶子、還牽來兩隻狼狗、甚至用家人來威脅……
這樣的刑訊逼供,試問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你能堅持主張自己是無罪的嗎?中國歷來的屈打成招、嚴刑逼供都造成了不少冤假錯案而所謂的「遲來的正義」僅僅是不公正的司法程序的遮羞布。
對於任何一名被冤枉的人來說:
也許他能得到一次不菲的賠償
也許,他能重新融入這個社會
也許,他能享受到久違的親情
26年時間,自己人生無限的可能性如何彌補?
之所以說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是因為這件事情已經給受害人造成不可逆轉傷害,可能是名譽上的受損,心理上的傷害,也可能身體的殘缺,甚至是死亡。
張玉環被羈押將近一萬天,半生已過。對於他來說,非正義的後果已經造成。
儘管我們常常說非黑即白的二分法過於極端,在「正義會遲到但並不會缺席」與「遲到的正義並非正義」之間,應該存在一種「遲到的正義是不是正義不重要,總比沒有等到的正義要好那麼一點點」的說法。
但是我認為,在一個人的生命和自由面前,我們應該允許一些思想上的極端。
如果正義遲到太久,對於任何一名被冤枉的人來說,「遲到的正義」僅僅能帶給他人寬慰,而無法重寫自己的人生。
在堅持正義的同時,司法要有效率,同時堅持程序正義,具體到刑事案件中就是要堅持疑罪從無,不能疑罪從輕,也不能疑罪從拖。
並且如果主觀上拖延正義的實現,那麼主觀上的過錯仍然不能原諒。
當然,這個世界有很多不公平,我所主張的「遲到的正義並非正義」更多的是針對被冤枉的當事人。
對於整個社會的發展而言,我們仍然要堅持,正義雖然遲到,也一定要給受害人、給社會一個交代。
這件事我們並非局外人:法學因正義而存在,醫學因生命而存在。
有些時候對一份職業,我們需要一種類似信念的東西去追求和堅持。
面對社會的黑暗面,有人被同化了,有人卻更加渴望光明。
正是因為問題尚且存在,我們才需要去討論,去面對,去解決。
遲到的正義不管是不是正義,從尊重生命的角度出發,我們都應該為他人感到悲憤。
追求一個公正的結果,也是為了讓未來類似的冤情能夠減少。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的看法,如果你也支持「遲到的正義並非正義」,請在留言區補充你的觀點,為小編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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