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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全球化的精髓就在於「和而不同」,表面意思十分淺白,但是要融會貫通,卻需要大學問
【《高度》(Rise Weekly)周刊 蕭元愷撰寫】最近筆者讀到一本美國學者羅伯森(Roland Robeertson)有關文化全球化(cultural globalization)的專著,甚有啟發。尤其是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發生恐怖主義襲擊的背景下,還有曾在法國發生的《查理周刊》恐襲事件,感到民族文化、意識形態和宗教所造成的隔閡,已經使人類面臨到急需從文化層面深刻反省的地步。
實際上全球化已然談了很多年了,應該屬於人們使用頻率很高的概念之一,但多是從經濟、貿易和金融的角度來談。世界經濟已經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體系,牽一髮而動全身。當年資本大鱷索羅斯炒作泰銖,造成亞洲金融危機,從而像多米諾骨牌一樣,最後引發全球金融界的大地震,就是經濟全球化的一個反例。
全球化可以說是一個不可改變的過程,特別是20世紀60—70年代出現新一輪高科技革命,開始形塑新的國際政治經濟結構,遂使全球化不可逆轉。但為什麼全球化成為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時,還會出現與全球化合作主旨背道而馳的民族衝突和恐怖襲擊,而且愈演愈烈?值得注意的是,參與ISIS組織的很多成員,其實都具有西方國家身份,他們都從諸多方面享受著經濟全球化之惠,卻不斷滋生和繁衍著反人類的仇恨。這些現象決不能僅僅靠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就能予以解釋,只有當經濟全球化進入到文化全球化的層面,才真正有助於理解上述種種國際社會現象。
就一般意義來講,文化全球化是指民族文化通過交流、融合、互滲和互補,不斷突破本民族文化的地域和模式的局限性而走向世界,不斷超越本民族文化的國界並在人類的評判和取捨中獲得文化認同,不斷將本民族文化區域的資源轉變為人類共享共有的資源。
我們居住、生活和工作在大溫地區,這裡的人文環境本身就是文化全球化的一個有利佐證。各個族裔的文化一方面在此傳承,另一方面又得以融合,而且融合的過程是平和的,心悅誠服的。因為多元文化作為加拿大國策,恰恰充分體現了文化全球化的本質,所以我們在這裡談文化全球化是有資格的,可以現身說法。
當然在文化全球化的過程中,由於歷史、地緣和社會經濟等原因,有時會更突出某族裔文化的強勢。但這種強勢已經不同於殖民時代那種文化侵略,更多的是一種交往中的比例問題,無所謂孰優孰劣。我們應該以積極的態度,著眼於文化全球化的正面意義,通過文化全球化傳遞普世價值的正能量,有助於從根子上消弭意識形態上的對立,有助於減少因這些對立所帶來的社會偏激行為。
目前也有一種輿論,將文化全球化視為一種「陷阱」,如果不是為專制統治尋找藉口的話,所謂「陷阱說」就是出於無知或偏見。其實文化全球化非但不會湮沒掉民族文化,反而為民族文化提供了更為廣闊的施展舞臺。愈是地方的才愈是世界的,這句話也只有通過文化全球化才能得以真正實現,否則就是一句自娛自樂的空話。
在文化全球化的進程之中,所有族裔文化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平等的,這是理解與合作的前提。正是在這種文化上的交往與交合之中,往往會潛移默化地發揮神奇效力,勝過經濟、貿易與軍事的力量,真正達到化幹戈為玉帛的目的。談笑風生羽扇綸巾,往往就能握手言和。
只有那種極端民族主義,以狹隘的心態把本民族文化誇大到極致,煽動仇外情緒,就像「穆斯林國」那樣,一味排斥外來文化的影響,其結果必然導致歷史的倒退。
而對於恐襲,我們需要加強反恐手段,甚至從立法上強化反恐舉措,這是毋庸置疑的。同時我們也切忌重蹈以暴易暴的老路,最終會惡性循環。正是在這樣一種時空中,文化全球化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思路,提供了一種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可能模式。
全球化影響著世界的歷史進程,各民族的文化交流與交合是必然的。只有以開放的精神和態勢,整合異質文化,借鑑外來文化,才能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文化全球化的精髓就在於「和而不同」,表面意思十分淺白,但是要融會貫通,卻需要大學問。
文/蕭元愷 出自溫哥華頭條(ID:lahoobi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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