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個月以來,我們一直在關注永康一位周先生的遭遇。周先生通過法院拍下了一幢六百多萬的別墅。可原房東的父母在房子門口搭了一個帳篷,住在了裡面,導致周先生進不了門。過了一段時間,兩個老人變本加厲,竟然把帳篷搭進了別墅的院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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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們關注此事一個月後,
事情終於解決了!
周先生:經過各個部門的協調,最終也跟兩個老人達成了協議,我也適當給了他一點費用,帳篷達成協議當天就拆掉了。
記者:你對這個解決方式滿意嗎?
周先生:怎麼說,也算是滿意吧。
今天,我們第三次來到周先生家,他的別墅門口、院子裡,都已經看不到那頂藍色的帳篷。周先生說,過去這段時間,當地公安部門一直在做兩個老人的思想工作,最終他和老人達成和解,他出15萬安置費給老人,老人拆掉帳篷搬走。
周先生:那老人現在去哪了,你知道嗎?住哪裡我也不知道,我是轉給公安那邊的,由他們代轉,總算把這個事情解決掉,心裡也放下來了,明年的話會安排裝修,自己入住。
從去年8月份到現在,將近半年的時間,問題總算解決了,雖然多少有些無奈。
永康山龍小區23幢1號這套別墅,由於原房東欠債不還,被永康法院強制拍賣,去年年初,周先生花628萬拍了下來。8月份房子交付,門口突然多了一個帳篷,裡面住進了原房東的父母。
周先生:他是說要我把前面的花園買走,剛開始的叫價是一百萬,之後有一次坐下來談過,說是要五十萬。
原房東父親 周大伯:因為這個人家買的是108個平方,超過108的,如果買戶同意的話,可以花點錢賣給他。
原房東的父母認為,周先生只買了房子,房子門口這塊綠地,他要另外花50萬購買。不過,記者一個月前第一次採訪,社區就明確,綠地是公共綠化,不能拿來交易。
對於這頂帳篷,城管部門表示,他們上門拆除過多次,可沒幾天,老人又給搭了回去。
對於兩個老人,當地警方認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但是,由於他們的年齡過了70歲,只能採取拘留但不予執行的措施。
一個月前,我們第一次報導此事,半個月前,我們第二次趕到永康。半個月的時間裡,這頂門口的帳篷非但沒有拆除,反而登堂入室,進了院子。
兩位老人的意思是,周先生買下的只是房子,不包括院子。
然而,我們從政府部門了解到,兩個老人的說法並不正確,院子是房子的附屬地,屬於周先生所有。
可是,兩個老人態度堅決,想要他們倆搬走 ,周先生就得花 30萬買下院子。
永康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 卞一夫:經過跟檢察院溝通,處罰不是特別好的手段,最好要把矛盾根源化解掉,是不是構成違法乃至犯罪,現在我們也還在討論當中,這個情況也比較特殊。
半個月前,我們第二次報導後,永康市公安部門成立專案組。老人把帳篷搭進院子,是撬開門鎖後所為。警方以涉嫌毀壞他人財物,對老人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並進行傳喚。
永康市江南派出所民警 楊俊傑:在處罰的次日,我們會合村裡的書記,到他家裡,再次做普法和勸解工作,了解當事人的具體實際困難,最終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達成了和解,籤署了協議。
警方表示,當事雙方都希望化解矛盾,很快達成了15萬安置費的協議,周先生把錢交給他們,他們轉交給老人,之後,老人自行離去,至於去哪了,他們也不知道。現場我們再次聯繫老人的兒子,也就是因為欠債導致房子被拍賣的原房東,但電話依舊無人接聽。
針對這起事件,律師表示,老人的行為一步比一步極端,從在新業主家門口搭帳篷,到要求額外的幾十萬安置費,隨著事態發展,最終會演變為犯罪,並面臨刑事責任。屆時,他們將不再因為年滿70歲而免於處罰。
律師說法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 馮宏萍:如果是雙方沒有達成和解,持續的在門口搭建帳篷,帳篷就不是臨時建築了,可以認定為違法建築,因為他所要款項,作為周先生來講,他是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據的,通過這種方式是不是涉嫌敲詐勒索,這個問題也值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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