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歲的胡先生是鄱陽縣人,退役後在南昌市做塗料銷售工作,經常出差跑業務。胡先生介紹,2020年12月16日,他莫名其妙收到妻子發送的一組微信圖片,都是他和坐在副駕駛異性的圖片。
胡先生表示,事後他了解到,此事涉及南昌市公安局青雲譜分局某派出所所長和該所一名協警。派出所所長稱照片是那名協警偷用他的警號查的。「她給我發了七八次,我當時保存了3張,每一張都在不同的地點,有在鄱陽縣的,在南昌的也有,旁邊的異性都是我的朋友,人家又沒犯法,我也沒犯法。」胡先生表示,這些圖片都是街面監控視頻畫面。
「圖片顯示是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路段,我的行動軌跡徹底被掌握,沒有個人隱私。」
「我妻子不是民警,她是開美容店的。」胡先生表示,這些照片並非妻子拍攝,而是由警務人員提供的。「目的非常明顯,就是要破壞我的家庭。我妻子也因為這樣的事情與我的感情產生裂痕,我們為此爭吵不休,已經上升到離婚的地步。我了解到,提供這些圖片的公安系統內部人員破壞了我的家庭。」
協警偷用派出所所長警號查的
胡先生表示,事後他了解到,此事涉及南昌市公安局青雲譜分局某派出所所長和該所一名協警。協警是無法登錄公安專用網查詢這些信息,但派出所所長否認自己有責任。
「我聯繫這名派出所所長,他說不是自己查的,是那名協警偷用他的警號查的。協警可以查,但不能利用公安的網去查,然後拼接傳給我妻子。協警是他們派出所招的,他是全所的領頭羊,有監管的職責,怎麼能犯這麼低級的錯誤呢?」
胡先生提供的拷貝畫面,稱這名協警和妻子凌晨時分在某酒店開房。「這個協警開著保時捷到我老婆的美容店,既不是去辦案,也不是去美容,他是去找我老婆的。他利用派出所所長的警號去查,我的個人信息就是這樣洩露出去的,這嚴重侵犯了我的個人隱私。」
他專門挑一些我和異性的照片
一個男人面臨這樣的事,胡先生感覺自己太難了。「我在南昌也買了房,我跟我妻子有兩個孩子,大的都13歲了,最小的8歲。我也挺不容易的,上有老下有小,他(協警)怎麼能這麼缺德呢?我不想害人家,但人家為什麼這麼害我,專門挑一些我和異性的照片,這不是破壞我的家庭嗎?」
「這名協警有40多歲,是有家庭的人。」胡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我就想問他幹嗎多次查我?為什麼單獨挑一些我和異性的照片?而且這也不在他們派出所轄區範圍,如果說我犯了法,可以請求鄱陽縣或者上饒警方抓我,南昌一個派出所的協警這樣做不是濫用職權嗎?駕駛室裡我身邊的異性朋友,人家又沒犯法,我也沒犯法,真那樣我還會帶人家女孩子出去嗎?根本不可能的。」
胡先生認為事態嚴重:「我和妻子現在還沒有離婚,但鬧得比較嚴重。她商量要和我離婚,知道我要告涉事協警,我老婆嚇得要死,說放過別人就是放過自己,然後又與我和好,她讓我不要去告。」
胡先生承認自己曾打過妻子:「我老婆說我對她家暴什麼的,夫妻倆打鬧是正常的,她出軌我確實打過她,她說我打斷她肋骨。我們是2020年8月8日打的架,8月18日那個男的(涉事協警)和我老婆去酒店,前後10天時間,正常情況下如果肋骨打骨折了,為什麼還去跟他開房?」
不滿意督察內部處理 不想算掉
「(他)這樣洩露我個人信息,我也當過警察,我懂法律,洩露公安警務信息,這可不是小事。」胡先生表示,個人隱私被洩露,導致家庭破裂,「即便是我妻子讓查的,但不能在公安內網去查,還把照片發給我妻子,這是我的個人隱私,而且還導致我家庭的破裂,他和我妻子是共謀。」
「南昌很多人給我說讓我別鬧了,包括我老婆也跟我說情,讓我算了。他們給我打電話做工作,但我不想算掉這個事。」胡先生說,他還是向南昌市公安局反映,2021年1月,警務督察給他反饋說已處理,但他表示不能接受。
「這不是挨個處分就可以的,南昌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告訴我處理結果,說給派出所長處分,那名協警已經被開除了,他們是打電話告知我的,我不會接受這樣的處理,我也沒在處理結果上簽字。」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