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中味道新莊店位於新莊文體廣場西出口對面,店內經營特色油潑麵,蘸水面,炒米粉,炒麵,燴麵,本店選用老家特產菜籽油,明廚亮灶,歡迎光臨指導,聯繫人:尚建剛15293704649。
發朋友圈真的不受約束嗎?
大寫的NO!!!
在朋友圈罵人被罰1000元
在朋友圈賣高仿香菸獲刑10個月
在朋友圈上傳不當照片被刑拘
……
覺得離自己太遙遠?
不!其實
在朋友圈發布虛假廣告、
售賣假煙假酒假化妝品
或隨意辱罵他人等行為
都可能涉嫌違法甚至犯罪!
近日
正義網發布了一則圖解新聞
提醒你朋友圈裡
千萬不能發這些東西……
朋友圈禁止誹謗、辱罵他人
朋友圈禁止買賣違法違規商品
2019年6月,三人因在朋友圈售賣「水貨」肉毒素、玻尿酸等美容針劑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生產、銷售假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朋友圈禁止造謠、傳謠
2019年5月8日,經湖北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證實,微信朋友圈中宣稱「有人販子在名湖豪庭迷暈小孩子」的消息系謠言,於是對兩名散布謠言者依法予以治安處罰。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一7年有期徒刑。其實,不僅在微信朋友圈中散布謠言會被處罰,在微博、微信群、QQ群及貼吧等網絡平臺散布謠言同樣也會受到法律制裁!11月16日,雲南省大理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大理某大學學生王某某、鄭州某大學學生於某某因在新浪微博和大理大學超話上發布「大理大學護理學院一位女生被留學生強姦了?」的謠言,被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據杭州日報,2018年11月15日,一名叫做「森宮久仁」的網友發布微博,捏造杭州近日全城捕殺流浪動物等不實信息,在網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微博用戶「鬼影賽斯」也轉發微博,捏造虛假不實信息。對此,警方對二人依法分別作出行政罰款500元並具結悔過和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注意⚠️
除了以上行為
以下幾種行為
也不能在朋友圏「現身」!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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