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李偉(化名)自稱於12月3日凌晨在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住院期間,遭到一名男護工猥褻。
目前,嫌疑人韓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檢察院。
李偉稱,12月2日,自己因生病入住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4層腎病內分泌二科病房。次日凌晨3點,在睡夢中感到有人摸自己的腿,醒來後發現病床旁站著一名中年男子。
按照李偉的說法,這名男子是鄰床的患者在醫院內聘請的護工,「我睡著半夢半醒的狀態,他對我實施猥褻,而且把我弄傷了。」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李偉被臨床診斷為「包皮系帶撕裂傷」,院方對其進行局部清洗包紮和換藥。
李偉當夜報警,警方前往醫院將韓某某帶走調查,並在醫院給李偉做筆錄。
12月14日,李偉在北新橋派出所獲得的一份蓋有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公章的「立案告知書」顯示,韓某某強制猥褻一案,我局認為存在犯罪事實,現已立案調查。
14日,北新橋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嫌疑人韓某某涉嫌強制猥褻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同日,一名辦案民警告知李偉,已對韓某某進行身體檢查,初步判斷無傳染疾病,此外,並未發現韓某某有前科。
李偉「做夢也沒想到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他現在因此事產生心理障礙,心情抑鬱。「心裡膈應,吃飯吃不下,睡覺睡不著」。因「難以啟齒」,他不敢將這件事告訴家人。他希望,醫院方和護工公司能為其進行專業心理疏導,並賠償他損失。
14日,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一名工作人員協調此事時向李偉表示,院方已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為警方提供當天監控視頻。工作人員稱,涉事護工屬於第三方護工公司聘用的員工,相關監管責任亦屬於第三方公司。此前院方曾協調護工公司向李偉道歉,並由護工公司提供經濟補償,但並未與李偉達成一致。
上述工作人員同時表示,事發後,已聯繫護工公司對涉事護工進行清退,並聯繫警方對現有護工的案底再次梳理,將存在違法前科和案底的護工全部清退。
今天,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葉帥浩律師來談談本案可能涉及到的幾個法律問題:
一、《刑法》規定了強姦罪和強制猥褻罪。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或者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強制猥褻罪,是指違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制猥褻他人的行為。
強姦罪與強制猥褻罪的犯罪對象不同,強姦罪的犯罪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和已滿14周歲的婦女。強制猥褻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包括男性和女性。猥褻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以猥褻兒童罪從重處罰。
二、本案嫌疑人趁李偉熟睡沒有反抗意識,強行猥褻李偉,違背了李偉的意志,侵犯了李偉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無論是否把李偉當作女性,都涉嫌強制猥褻罪。
嫌疑人的猥褻行為導致李偉「包皮系帶撕裂傷」,如果經過法醫鑑定屬於輕微傷,那麼嫌疑人將會被按照強制猥褻罪的法定刑從重處罰;如果經鑑定屬於輕傷以上損害,那麼嫌疑人涉嫌強制猥褻罪和故意傷害罪的想像競合犯。
想像競合犯,是指基於數個不同的具體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異種罪名的情況。對於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論處。
因此,對於本案嫌疑人最終如何定罪,要結合其具體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危害後果等,按照強制猥褻罪和故意傷害罪中對應的量刑檔次中處刑較重的罪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