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金香花等78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
公訴機關訴稱,「資本運作」是一個非法傳銷組織,在北海市進行所謂的「人際網絡」的傳銷,其要求參加者以繳納6.98萬元(或14萬元)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三級以上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報酬、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淑妍經人發展出資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東北體系),隨後,其間接或直接發展了被告人程毅、金香花等人加入其所在的傳銷體系。之後,金香花從金淑妍的傳銷體系中剝離出來獨自管理自己的傳銷體系和發展下線。他們加入資本運作傳銷體系後,大肆積極發展各自下線,從中謀取暴利。至案發時,以被告人金淑妍、金香花、馬春豔為首的「資本運作傳銷體系」(東北體系)已發展成為下線達120人以上、有三個層級以上且有多個分支的傳銷組織。其中,至案發時,金香花等6人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已超過1000人;樸青峰等33人發展的直接或間接下線人數已超過120人;鄭環宏等39人發展的直接或間接下線人數均已達30以上但未達120人。78名被告人均已晉升為層級在三級以上的老總級別。
78名被告人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公安機關共扣押被告人車輛54臺、查封房產72套、凍結銀行帳戶327個、累計銀行帳戶資金近1億元人民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金香花等78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堅決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海城區法院堅持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履行刑事審判職責,從嚴從實從細積極推進案件依法審理,確保取得實效。案件受理後,海城區法院立即抽調刑庭骨幹力量組成審判團隊,合議庭多次組織公訴人、辯護人召開庭前會議,聽取被告人、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的意見,並就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徵求控辯雙方意見,為庭審高效有序運行奠定了基礎。
海城區政法委書記鄭仕桂、市中院副院長廖輝凱及相關人員等先後到海城區法院檢查專案準備情況,視頻連線觀摩庭審,慰問專案保障人員。
自治區高院法警總隊高度重視,在全區6個地市法院抽調法警到海城區法院協助,共計112名警力保障庭審安保工作。因疫情防控需要,庭審全程在做好完備的防控措施下進行。庭審首日,53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該案庭審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全程網絡直播。
因該案被告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重大,庭審預計持續10天,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