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香港高等法院法庭內拍照的中國大陸女子唐琳玲,連日來自辯或盤問證人時妙語連珠,但法官不禁皺起眉頭問她:「你有沒有精神病?」她笑著答:「沒有,絕對沒有!」
曾表示就事件與耶穌交談過的唐琳玲,昨日自辯前選擇以基督教形式宣誓。35歲的唐琳玲是中國公民,於2015年取得香港身份證。
她自稱2012年畢業於雪梨大學,擁有金融學系碩士學歷,學士學位則是會計學。畢業後任職跨境併購,曾任中鐵建投資部副總裁,因工作需要經常在杭州、北京及香港穿梭,沒長駐一個地方,家鄉在紹興。
不過,中鐵建發言人早前表示,「沒有這樣一個員工,中鐵建也沒有投資部這個部門。」因此,唐琳玲的工作背景是羅生門。
被問到個人收入時,唐最初以隱私理由要求保密,之後則稱按項目計酬,收入不穩定。她也透露,去年通過大陸司法考試並獲得395分,但在大陸以外沒有獲得任何法律資格。
她說,事發當日聽「佔旺」案審訊是因案件矚目,且對公眾影響較大。她也說,大陸法庭審訊重大案件時,旁聽者可拍攝,「這也是陽光下司法的重大體現。」
她建議,有關重大暴亂與公眾相關案件,香港法庭應實時同步錄像審訊。她認為,香港法庭欠缺透明度,極度曲解事實,並讓有非法意圖的人有機會煽動情緒,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她明白陸港司法制度有別,但希望透過「暴亂」案了解香港如何處理與公眾有關的案件。她強調,自己也是公民,這樣做對日後個人學習有幫助。
對於「拍照」事件已在香港引起的風波及負面影響,唐坦言對此感到抱歉,但強調一直沒對法院或法官不尊重。至於拍照的過程,她已差不多忘記,不清楚具體細節。
唐琳玲也說,案件對她有極大負面影響,尤其傳媒對她的不恰當及不正確大幅報導,影響她的工作及生活。
其實,唐琳玲涉嫌在香港法庭拍照,並非單一事件,因此,有港媒形容這是大陸人近來在香港的「深度遊」。不過,從唐的回應和舉動,反映她對香港司法制度一知半解。
例如,當法官問她是否需要法律援助時,她霸氣地回絕,直言法援署「不夠資格」,寧願自己代表自己。另外,她拒絕交保而被通緝,被捕後還押拘留所,這樣的「深度遊」,港人就不會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