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8年,名下手機號卻無法過戶給子女

2021-02-24 河南交通廣播
‍現如今,行動支付幾乎覆蓋了我們所有的生活場景,我們經常開玩笑地說:如果一個人,一天連一筆行動支付都沒有發生,要麼他是火星人,要麼就是手機丟了。上周,馮女士給《直通1041》打來求助電話,說自己的行動支付被限制了...

馮女士:我註冊微信的手機號是我爸名下的一個移動手機號,因為家裡做了一點小生意,牽扯到用微信轉帳收付款功能。前一段我的客戶給我轉帳的時候,客戶那邊提示:對方身份信息有可能被冒用,無法進行轉帳。而我給別人轉錢的時候,也出現了同樣的提示。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在微信的安全後臺做一次人臉掃描。但微信實名認證還是我爸,老人家八年前就去世了,他去世以後家裡的生意還要繼續往下做,所有客戶的聯繫方式都在手機上存著,客戶也都認我爸這個手機號碼,於是我就接手了所有的事情,接著用他手機號和客戶溝通聯繫,這幾年都沒有問題,直到最近才被限制微信首付款。

如果是單純使用微信作為收款工具的話,那麼重新註冊一個微信,將新的收款碼發給客戶,不就一樣可以實現收付款功能了嗎?但馮女士卻說:不行!因為自己所有的客戶都在這個微信號上。換句話說,馮女士並不是擺放出來一個收款碼,讓別人掃碼付款。她所有的生意來源都是微信好友的社交轉帳,因此這個微信號的收付款必須要恢復正常使用才行。所以說現在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把手機卡過到馮女士名下。為了儘快幫助馮女士恢復微信收付款功能,節目之後,直通1041記者王驍第一時間約見了馮女士。她說,手機號是父親在1998年申請註冊的。8年前父親去世後,自己開始使用這個號碼。期間,微信開始流行,就直接用這個號碼註冊了微信。記者現場查看了馮女士的微信號。的確,從註冊微信的手機號所有人,到微信的實名認證信息,再到微信支付綁定的銀行卡的開戶人,所有認證信息顯示都是馮女士的父親。但在微信號的支付設置裡,記者發現了端倪...

 

    在更換微信「實名認證」的過程中,微信界面出現提示:「更換實名信息需要註銷當前帳戶」。此時如果進行下一步,那是否意味著這個微信號裡面的所有好友也同時會被註銷呢?記者馬上電話詢問了騰訊集團市場與公關部趙經理,得到的回覆是:微信好友不會被清除,更換微信實名只是註銷支付帳戶,不會影響微信的社交功能。在確保微信好友不會被清除的前提下,記者和馮女士一起將微信號的實名認證更換成了馮女士本人。

     隨後,記者和馮女士一起來到最近的移動營業廳,辦理了一個馮女士實名的手機號,放入手機,更改了微信綁定的手機號,並測試收付款功能恢復正常。至此,馮女士之前用父親名下的手機號註冊的微信,已經恢復正常收付款功能,而父親的老號碼也可以正常接聽客戶的電話。表面上看,馮女士的問題似乎得到了解決,但其實還有很相當大的隱患。雖然父親已經去世8年,但手機號還是父親的名字,沒有過戶,一旦手機丟失或SIM卡損壞,就無法補卡。解決一切後遺症的關鍵,就是要把手機號過戶到自己名下。

馮女士說,之前她曾多次前往中國移動營業廳要求過戶,都被告知:若原機主去世,就需要提供公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以證明手機號由他人繼承。節目法律顧問胡宗軍律師說,手機號是否屬於遺產,還需要進一步認定。

當天直通1041節目法律顧問胡宗軍律師也給出自己的看法:

電話號碼的使用權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它是一個明確的遺產,在法院認定時,可能有一定的爭議。如果法院認定手機號是遺產的話,那麼法院可以進行判決,但是即使是通過法院判決,也需要他所有的繼承人都要到場。如果有一方不到場,雖不影響法院判決,但是法院需要做「缺席判決」,也是比較麻煩的。

對於馮女士的家庭情況來講,即使法院認定手機號屬於遺產,可以判決,也會非常麻煩。因為馮女士的父親先於馮女士的奶奶去世,如果父親的手機號屬於遺產,那父親去世後,奶奶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中的一員,也繼承了一部分手機號。之後,奶奶去世,遺產自然由其子女繼承。也就是說,馮女士想通過法院判決,則需要把父親的所有兄弟姐妹都叫到現場,讓他們都放棄這個手機號的繼承權才可以。

那麼,有沒有其他更簡單的辦法能夠滿足馮女士的過戶訴求呢?當天下午,記者和馮女士一起來到中國移動中原路營業廳諮詢。

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此時,手機號已經變成了馮女士的名字。更詭異的是,營業廳經理,查詢了過去三年的過戶記錄,顯示為零。也就是說,在中國移動的系統中,該手機號碼至少在3年前就已經是馮女士實名的了。移動營業廳經理:從17年1月1號查到現在都沒有過戶記錄,17年元旦到今天沒有過戶的記錄,三年多了,沒有過戶記錄。移動營業廳經理:我這顯示入網時候用戶信息是16周歲以下,而且沒有監護人信息,也就說明開號的時候是個未成年人,22年前她(馮女士)不正好也是未成年嘛,可能當時你沒去,你爸直接把號開到你名下了,他直接報你的身份證號辦的卡。馮女士:肯定不可能,因為我之前來過很多次了,手機號確實是我爸的名字。營業廳經理斬釘截鐵的回答,加上電腦屏幕上清晰的客戶資料,都讓馮女士目瞪口呆。她告訴記者,去年她接到10086的通知,說手機號碼有一萬多的積分可以兌換營業廳的禮品。但因為手機號依舊是父親的名字,就沒有兌換成功。怎麼手機號這兩天一下子就鬼使神差的到了自己名下呢?非但近三年沒有任何過戶記錄,竟然連1998年的初始開戶人信息顯示的也是馮女士自己。此時的馮女士再也坐不住了,詢問營業廳經理說:奇怪,真是奇怪.從2015年國家強制實行手機號實名制開始,到今天也不過只有5年時間。之前還積壓的有大量懸而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使用他人手機號,依舊是當下社會一個普遍現象。如果你也是其中一員,該如何過戶呢?記者諮詢了中國移動中原路營業廳經理記者:假設我用的是朋友名下的手機號,朋友在國外,本人沒辦法到場,能不能拿著朋友身份證複印件或者讓他寫個委託書之類的,來辦理手機號的過戶移動營業廳經理:不能過戶,雙方必須到場,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記者:之前是否有一種說法:手機用了一年或者三年,就算我的了,可以直接過戶?移動營業廳經理:那是2015年國家實行手機實名制之,手機號一直自己在用,聯繫不到原機主的情況下,可以到自己名下那個時候只要連續交三個月的話費,提供交費發票,提供通話記錄提供SIM卡,辦理一個機主過戶,那是2015年實名制之前的有這樣流程,2015年以後這個流程就已經作廢了看來,2015年是一個分水嶺,之前怎麼都好說,之後就一刀切了。營業廳經理還說,如果親人離世,需要辦理手機號過戶,只能通過公證這一條路。而這個政策也是剛出來不久,中國移動中原路營業廳恰好就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他們辦理了鄭州移動手機號「憑公證書過戶」的首單業務。截止目前,鄭州市所有的移動營業廳均可辦理公證過戶業務。經理也向記者展示了其他手機用戶「成功過戶的公證書」移動營業廳經理:公證書首先要說明這個號有多少個繼承人,誰擁有繼承權,其他人同不同意放棄繼承權,如果有不同意的就需要起訴判決。記者:如果原機主不是親屬,也確實找不到原機主本人的話,一旦手機卡丟失,是否意味著永遠找不回來了?移動營業廳經理:如果是2015年之後的手機卡,很遺憾,我的回答是:是的。但是針對於2015年之前的歷史遺留問題,我們出了個新流程。比如說你當時買號用身份證,但是沒有在營業廳掃描身份證進行公安網的聯網比對,這是第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就是這個號屬於普通號,不是吉祥號,尾號不是二連三連連這種手機號。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可以辦理「實名非實人補登記」,手機號碼可以直接登記成現任使用者。聽了營業廳經理的解讀,馮女士開玩笑地說:自己被眷顧了,並打算去買一張彩票。馮女士:在直通1041的協調努力下,我的微信收付款功能都恢復了。移動營業廳給我列印了有我名字手機號碼的清單,還加蓋了他們的公章,以後不管再遇到什麼情況,這也算是一個有力的證據,也非常感謝直通1041幫忙。

回顧馮女士的遭遇,詭異的現實讓記者陷入了沉思

疑問一:假設父親當年就是心疼女兒,1998年去辦理手機號開戶的時候,口頭報了馮女士的身份證號,替馮女士開了戶。那為什麼去年馮女士去兌換積分時,手機號顯示的還是父親的名字呢?

疑問二:如果是這兩天移動公司主動給馮女士開了綠燈,過了戶,為什麼近三年都查不到過戶記錄呢?

疑問三:1998年馮女士還不到16歲,在那個使用一代身份證的年代,公民只有過了16歲才能申請身份證,之前是沒有身份證號碼的,中國移動又是如何知曉馮女士「未來」的身份證號呢?

也許,答案就深藏在中國移動系統內部的代碼中,我們只是希望未來的某一天,這個手機號不要再突然變成其他人的名字。因為我們已經分不清,這究竟是一個手機號,還是一把達摩克裡斯之劍。

來源:河南交通廣播《直通1041》

編輯丨付琳  監製丨宋士超  執行總監丨姚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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