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99%的人都不知道......

2021-02-19 央視網

最近網上出現了一篇熱文

《4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

一時間大家都在熱傳

文章稱,這名女子雖然是獨生子女,卻無法100%繼承已經故去父母的房子。真是如此嗎?

文章中說的,是兩年前就被廣泛討論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據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規,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親十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過世後,小麗想要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諮詢律師才發現,按照法律規定,父親過世時奶奶仍在世,她有權繼承兒子的部分遺產。

奶奶過世後,由大伯的兒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繼承,這導致了小麗無法全額繼承父母的房產。

但這跟「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因此獨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財產的唯一繼承人。

所以說,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屬於獨生子女。那麼,如果父母想要把房產全部留給子女,該怎麼做?其實,父母在世時可以通過立遺囑,指定由兒女一人繼承他們的房產;父母還可以辦理贈予公證,將房產贈予給兒女。

其實立一份遺囑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煩,過去很多老年人的傳統觀念認為,立遺囑是「觸黴頭」,但隨著觀念轉變和突發情況多變,在立遺囑者中,已經出現了很多年輕人的身影。

◆自認為職業風險比較高的人

◆財產較多的人

◆家庭關係比較複雜的人,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為遺囑必須在意識清楚、精神狀況良好的情況下才能訂立。有的老人忌諱談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識不清時,已不能立遺囑了。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籤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籤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的選擇,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根據法律規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這幾種人,不能擔任遺囑見證人。

如果一個人所立的遺囑有數份,其中有一份為公證遺囑,就應按照公證遺囑來執行遺產的繼承。沒有公證遺囑,所立數份遺囑中內容又相牴觸的,以時間在最後的遺囑為準。

為了不造成麻煩

早點做個公證或是立好遺囑

還是很有必要的

相關焦點

  • 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遺產,99.99%的沙洋人都想不到!
    下面案例獨生子女繼承遇到的困難:獨生子女父母雙亡,股票房產繼承難已到不惑之年的劉先生是家裡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萬餘股銀行股票歸老伴,也就是劉先生的母親郝老太太全權處理。今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不過,在繼承遺產時,劉先生卻遇到了難以想像的困難。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訴,自己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同為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訴誰呢?
  • 【追蹤】子女繼承了房產,但是土地卻無法更名......國土資源局怎麼說!
    在20號播出的《作風整頓進行時》節目中,市民毛先生打電話反映,他母親在早年間購買了龍江制帽廠的廠房及土地,現在母親去世,子女繼承了房產
  • 遺產繼承手續:2018房產繼承過戶流程
    ,在這之前必須要做遺產繼承公證,手續也比較麻煩了,許多辦理繼承過戶的人員不知道如何辦理,小編整理了2018年房產繼承過戶的詳細流程。1、公證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裡,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 時事資訊:我國首例:利害關係人要求以姓名查房勝訴
    1996年出生的劉磊是南京人,不幸的是,10歲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和分道揚鑣。父母離異後,劉磊隨母親生活,但父親劉大海也經常關心他。在往後的近十年裡,劉大海一直過著單身生活,沒有再婚。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去年5月的一天,劉大海因突發腦出血,經搶救無效離開人世,由於事發突然,劉大海一句遺言都沒來得及留下。
  • 為繼承數百萬遺產,浙江三兄妹對簿公堂大打出手!法官客串起「老娘舅」
    陪審員及法庭其他工作人員聞訊趕來,將現場的人拉開……動手的人是親兄妹,父母離世後,留下3套房產和商鋪、金器、存款等,毛估估至少價值500多萬元。父母在離世前,就遺產分割只對兒女們口頭表示過意向,卻沒有留下紙面等有效遺囑。這下麻煩了,弟弟李三因做生意資金周轉急需用錢,但大哥李大、姐姐李二都不同意。
  • 嫁出去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嗎?
    嫁出去的女兒還能繼承父母財產嗎?
  • 父親突然去世,兒子繼承160萬存款要8項證明!如果是繼承保險金,一張保單就夠了
    小葉的母親知道丈夫生前銀行存款有160萬,於是小葉便打算取出這筆存款。老人已經去世,帳戶名、密碼小葉都不知道。小葉找到銀行後,被告知需要提供公證處的證明,令小葉意外的是:繼承遺產要開八項證明。杭州一獨生女小麗也碰到類似問題,她在繼承父親遺留的房產時,由於父親也沒有立下遺囑,曾被房管局告知:要麼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麼提供法院判決書。小麗找到公證處,公證處則要求她把父母的親戚都找到,帶到公證處才能辦繼承公證。 原來,小麗的父母去世時奶奶還在世,所以父親的三個兄弟姐妹從法律的角度講也是房產繼承人。
  • 獨生女嫁獨生子,以後養家負擔大?過來人坦言:很輕鬆
    本身在兒女的婚姻嫁娶上就有「娶妻不娶獨生女」的說法,這是怕今後撫養老人壓力大,更別說獨生子和獨生女結婚了,在整個婚事類型中也是處於被歧視的地位。
  • 通州一老人留給孫子的房產,叔叔優先繼承
    爺爺奶奶為了孫子的今後著想,在7月份,當著全家人的面兒立下一份「遺囑」,載明在兩位老人百年之後,將位於北京市通州區某小區的一處房產給予郭子,由郭子繼承,並按法律規定辦理過戶手續。當時,爺爺奶奶不僅在全家人面前書寫籤字,還同時讓村委會宣傳員楊某幫忙拍了視頻,並將視頻存放在村委會。其中,手寫的「遺囑」由郭子的叔叔代為保管。2017年2月,爺爺去世,同年6月奶奶也去世了。
  • 99%的合肥人都不知道
    十一小長假,很多人都會選擇坐高鐵,方便、快捷而且性價比高。
  • 繼承父母遺產,卻多了十個繼承人!您家有沒有這種情況?
    故事回顧:鄭利民和鄭惠敏是兄妹,都年近花甲。他們的父親1996年去世,母親2017年過世,父母留下一套兩居室的房改房,市值450萬元。兄妹倆關係很好,商量把父母的房子過戶到兩人名下,然後賣掉平分房款。本來很好的事,卻出現了問題。
  • 女子為繼承父母1200萬財產,竟僱兇追殺父母結局悲劇!
    遺產繼承問題往往會演變成一場家庭糾紛,甚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間都會為遺產分配爆發激烈衝突。
  • 繼承法:夫妻一方死亡,配偶不能得到全部遺產,繼承要按照法定順序
    一般來說,突發意外是來不及立下遺囑的,而大家也都知道,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當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時候遺產按照遺囑來處理,但沒有遺囑的時候則是按照繼承順序來。作為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都有繼承的權利,但是該誰來繼承?又該如何繼承呢?
  • 號外|重慶法院也來閒魚拍賣啦,黃金地段房產44.1萬起等你來拍!
    2月9日,閒魚拍賣上線一處房產,成了司法網拍中的一個「大新聞」。
  • 90%的人不知道!
    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幹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 我猜99%的人不知道身份證號碼最後一位「X」到底代表什麼的含義
    生活中,無論你是坐火車,還是辦理各種手續,都需要用到身份證,它現在已經儼然成為我們生活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關於身份證本身,你了解多少呢?16周歲至2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10年的居民身份證;26周歲至4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20年的居民身份證;46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證件有效期限從籤發之日起計算。如某人1990年9月20日出生,2008年18周歲時申領居民身份證,籤發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他屬於16至25周歲這一年齡段,證件有效期限屬於10年這一檔次,到2018年12月30日有效期滿。
  • 法院:遺產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院在查明事實後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判決如下:被繼承人金某名下房屋由原告申某忠繼承產權份額的1/2,被告申某華繼承產權份額的1/4,被告於某良繼承產權份額的1/8,被告於某肖繼承產權份額的1/8。
  • 法拍新聞 | 0.5 %房產份額今日開拍,這波操作有點迷~竟還有這麼多人跟風!
    12月28日10時,此前備受關注的杭州市西湖區城市芯寧公寓3棟2單元1202室房屋0.5%份額開拍,截至發稿前,共計8人報名,18574人圍觀。根據拍賣公告顯示,該套房產的共有產權人有三個,其中被執行人鄭某某擁有0.5%份額;案外人鄭某擁有99%份額,另一案外人陳某某擁有0.5%份額。即為父母與兒子共同購買房產,拍賣的是父親名下的0.5%份額。該套房產建築面積197.37㎡,0.5%的份額,對應的建築面積大概是1㎡左右。
  • 獨生子娶了獨生女,以後生活註定很辛苦?老人的答案很現實
    前者是因為家裡有倆兒子,在父母那一碗水端不平就涉及到將來的財產問題,後者是因為娶了獨生女就等於是娶了一家子。尤其是如今的90後適婚人群,獨生子女都非常多,不管是嫁給獨生子也好,還是娶了獨生女也好,問題都不大。最讓人有顧慮的就是獨生子女兩兩結合,這是被公認的壓力大,負擔重,獨生子娶了獨生女,以後生活註定很辛苦?老人的答案很現實。
  • 親叔叔的遺產你無權繼承!只能上交國家!
    作為有血緣關係的侄子無法繼承,國家就有理由拿走了嗎?  引發此爭議的是前幾天的一則新聞:遠在印尼的伯父過世了,為國內的葉先生留下一筆遺產,而葉先生為了取出這筆遺產,確實費勁周折,結果法院反而判定葉先生沒有繼承資格。  我們撇開這則新聞不談,我們就來討論今天的主題:叔叔留下的遺產,他有沒有權利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