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一般人只會想到喝酒駕車。
但在臺灣,最近卻差點發生民航客機飛行員酒駕事件,聽起來實在讓人毛骨悚然!
臺灣華信航空飛機
4月4日,臺灣「民航局」臺中航空站對當天民航客機的機組人員抽測時發現,一架AE-1817臺中飛香港航班飛行員執飛前竟然酒測值超標。
臺灣民航局表示,這是臺灣今年以來發現的第二例客機飛行員在執飛任務前的酒測超標事件,也是臺灣15年來的第三例。
4月4日這起事件,該航班號雖屬臺灣華信航空,但執飛的機組人員和飛機都是臺灣中華航空的。
該機原定當天中午12時45分從臺中飛香港,飛行員不是臺灣本地人,而是薩爾瓦多籍。
該飛行員執飛前到臺「民航局」臺中航空站接受酒精含量抽測,第一次測的酒精含量是0.3毫克,第二次測的是0.28毫克,比相關法規容許的0.1毫克分別超標2倍和1.8倍。
臺灣民航局表示,酒測值超標後,該飛行員也坦承確實有喝酒,並立即遭到停飛處理。
而臺灣中華航空也被要求必須對機組人員進行至少為期三個月的100%酒測,並接受臺灣民航局進一步的責任調查。
臺灣中華航空昨天下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4月4日AE-1817臺中飛香港航班飛行員飛行前未通過酒測,原航班由其他組員值勤,該飛行員立即停飛並將予以解僱。中華航空接下來將對飛行員執行100%酒測。
無獨有偶!今年3月7日,臺灣遠東航空搭載上百人的高雄飛澎湖馬公航班,葉姓飛行員在執飛前接受臺灣民航局高雄航空站酒測,酒測值也不過關,而且超標竟達5倍之高。
有臺媒稱,這名葉姓飛行員是為了轉任到其他航空公司,因不想賠遠東航空高額違約金才蓄意違規。不過,臺灣民航局昨天對此以「不予評論」作為回應。
至於是否撤銷葉姓飛行員執照,臺灣民航局表示,懲處結果出來還需要一段時間,目前該飛行員仍在停飛狀態。
臺灣民航部門有關官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參照歐美的一般做法,除了要求機組人員自律外,臺灣當局還要求業者(航空公司)對執勤的機組人員(包括飛行員和空服員)進行酒精含量抽測,抽測範圍為30%。
「舉例來說,如果某航班包括飛行員和空服員在內的所有機組人員總共是60人,那該航空公司至少要對其中的18人進行酒精含量檢測。」
這位官員表示,除了航空公司自我抽測外,臺灣民航部門在臺灣各機場航空站也會對機組人員進行抽測,抽測範圍為5%-10%,抽測對象包括所有從臺灣起飛的航班機組人員。而今年島內兩例飛行員執勤前酒測超標事件,正是由臺灣民航部門抽測時發現。
臺灣民航部門表示,抽測時一旦發現有酒精含量超標者,必須立即停飛,相關航空公司也必須接受責任調查。
今年臺灣中華航空與遠東航空兩名飛行員執勤前酒精含量超標事件發生後,臺灣民航部門除了勒令飛行員停飛外,也要求兩家航空公司必須進行為期至少三個月的100%全面自主酒測,即在執飛前,航空公司必須對每位機組人員都進行酒測。
此外,臺灣民航部門表示,他們會在兩周內召集臺灣籍航空公司協調,未來不排除要求所有臺灣籍航空公司對機組人員進行全面酒測。
在懲罰力度方面,臺灣民航局表示,依據相關規定,如果執飛前酒測值超標,可對飛行員處6萬元(新臺幣,下同)至30萬元的罰款,後續也可令其停飛1-6個月;如果調查結果顯示相關航空公司有管理上的疏失,可對航空公司處警告及開罰60萬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