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企圖廢除歐洲人權法案的舉動是由Theresa May首先提出的,當時她還是英國的內政部長。英國的保守黨在2015年的大選中把廢除歐洲《人權法案》作為自己的政見之一。在2016年5月份出臺的《2016年移民法案》中,英國前首相卡梅隆確認英國將廢除歐洲《人權法案》,並用英國自己獨特的、更加狹隘的《人權法案》取而代之。
在這裡需要再次指明的是,廢除歐洲《人權法案》和英國脫離歐盟是完全兩回事。歐洲人權法庭坐落於西班牙,和歐盟的辦事機構是完全分開的。同時,歐洲人權法庭的判決對所有50個籤約國都有約束力,這包括諸如俄羅斯和烏克蘭等非歐盟國家。然而,歐盟的法律效力是針對所有歐盟成員國的。
在是否廢除歐洲《人權法案》這件事情上,留歐派和脫歐派也出現非常有意思的交錯現象。英國現任首相Theresa May堅決主張廢除歐洲《人權法案》,卻是堅定的留歐派;然而脫歐派的急先鋒Michael Gove,此人在脫歐前曾任英國司法部長,卻堅決主張英國不應該廢除歐洲《人權法案》。
保守黨內部對於是否廢除歐洲《人權法案》一直都存在著非常大的分歧。反對英國退出歐洲《人權法案》的人士認為,歐洲《人權法案》已經廣泛確立了人權的基本概念,捍衛了人類權利的基本自由。如果英國在這時候選擇退出,將會影響到自己的國際形象。主張廢除《人權法案》的人士則認為,歐洲人權法庭的判決已經凌駕於英國最高法庭的判決,從而間接剝奪了英國司法獨立權。
在歐洲《人權法案》的諸多條款中,最受反對派人士反感的條款就是《人權法案》第8條,也就是人的家庭和私人生活的權利。在所有移民的申請中,這個條款是引用最多的。移民局一直認為外來移民和他們的律師在濫用這個條款,從而延緩了移民局遣送非法移民的進程。
實際上,隨著英國移民局最近諸多移民法的出臺,反對派的這種擔心已經完全沒有必要了。按照英國《2016年移民法案》最新法案的實施,幾乎所有提出人權申請的人,移民局都有權利在申請被拒絕之後,要求當事人在離開英國之後,只能在英國境外提出上訴。這實際上會產生兩個後果:
Ø 因為移民局的先遣送後上訴政策得以實施,人權法案第8條將再也無法阻止移民局遣送當事人的進程;
Ø 當事人一旦被遣送出境,除非是自己有家庭成員生活在英國,相信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選擇上訴這條途徑的。
根據上面的這種情況來看,歐洲《人權法案》廢除不廢除實際上已經意義不大了。同時,既然移民局已經達到了他們想要取得的效果,想要再去說服別人歐洲《人權法案》的危害的話,恐怕就不會那麼容易了。